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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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均衡》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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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18:0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读了《致命的均衡》,最大的收获就是原来经济学原理还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
发生在哈佛大学的凶杀案的凶手竟是院长丹顿·克莱格先生——一个德高望重的职称和终身制评定委员会的主席。由此可见,“经济学的法则中的均衡能让人上天堂,也能将人送进地狱”。被害人丹尼斯·戈森是一位很有潜力的年轻学者,也是一位哈佛教员,其研究的方向是经济信息学,一个相对崭新的领域,他希望能够得到认可,留在哈佛当教授,可只有通过职称和终身制评定委员会的最后决定,才能在哈佛留任。偶然间戈森发现了克莱格编造的书中存在商品价格表格的漏洞,他本想把这件事告诉他敬重的斯皮尔曼先生,但却吃了闭门羹,后来发现他们都不跟晋升候选人说话,所以他只好拿着这个把柄同克莱格做交易,想让他的教授资格能在职称评定委员会通过。但是,克莱格害怕他的骗局暴露,于是杀害了戈森,为了掩盖真相,又相继杀害了和他有过接触的贝尔教授和贝瑞特教授,并嫁祸于戈森的未婚妻梅丽莎。                 
在这本书中提到了一位职称和终身制评定委员会的委员——亨利·斯皮尔曼先生。斯皮尔曼主张自由贸易、市场经济、不完全竞争、财富差别和保护私有产权,从不轻易降低研究标准且是一位善于争辩的教授。斯皮尔曼教授在这件错综复杂的案件中,发现了真凶。原来经济学不仅能帮我们理解发生在身边的经济现象,还能帮助破案。当克莱格院长意识到斯皮尔曼教授也发现到了同一个破绽后,他选择了结自己的生命,以结束无法承受的心理负罪。
斯皮尔曼教授多次阐述经济学中经典的“利益最大化原理”,现实生活中,人们做一件事大多出于这件事能够给他们带来足够的利益,在他们做任何一项决定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算计。 “杀人呢,也是用收益最大化去衡量的,当事人认为谋杀的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谋杀被决定了,这就是‘致命的均衡’。”
    情节发展中融入了许多经济学原理,也能够让人更容易的了解经济学。经济学中的“利益最大化原理”在现实中,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在按照这个法则去决策,从而去达到自身的效用均衡。但这个均衡可能是致命的,因为它将一个知名的教授推上绝路。《致命的均衡》让我深切地体会到利益的驱使力,也让我看到如果因利益而丧失了道德,做了违法的事情,还是会让人一无所得。

                                                                                               17210180137  
                                                                                          17金融工程    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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