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如果我们可以同意社会经济问题主要是适应具体时间和地点情况的变化问题,那么我们似乎就由此推断出,最终的决策必须要由那些熟悉这些具体情况并直接了解有关变化以及立即可以弄到的应付这些变化的资源的人来作出。 我们不能指望通过让此人首先把所有这些知识都传递给某一中央机构,然后该中央机构综合了全部知识再发出命令这样一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而只能以非集权化的方法来解决它,因为只有后者才能保证及时利用有关特定时间合地点之具体情况的知识, 但是,“在现场者”又不能光依据他有限然而又直接的对周围环境的了解来作出决策。所以,仍然存在如何向他传递他所需要的信息以便其决策符合更大范围经济体系的整个变化模式这样一个问题。 一个管理者需要多少知识才能成功地做出决策?哪些事件是他不能直接了解,而又与他的决策有关?他到底需要了解其中的多少呢? 世界上所发生的任何一件事几乎都可能对一个管理者应作的决策产生影响,但他却并不需要了解这些事件本身,也不需要了解这些事件的全部影响。他完全不必要知道为什么在特定时间内某种尺寸的螺钉需要量更大;为什么纸袋子比帆布袋更易搞到;为什么熟练工人或某些机床暂时难以弄到,因为这些事与他全无关系。 对他有意义的只是,弄到这些东西与弄到其它他也关心的东西相比的难易程度,或者他所生产或使用的替代品是否更为急需。所以,这总是一个与他有关的特定事物的相对重要性问题,他对改变这些事物的相对重要性的原因不会感兴趣,除非它对他周围的具体事物有影响。 正是在这方面,我前面所称的“经济运算”(即纯粹的选择逻辑)至少能通过类推来帮助我们认识价格体系如何能够解决(事实上正在解决)这个问题。即使是掌握了某一下“规模的自给自足经济体系之全部数据的单个管理者,仍不能彻底弄清楚每次在资源的分配必须作某些小的调整时可能会受影响的目的与方法间的全部关系。纯粹的选择逻辑的伟大贡献,的确在于它清楚地表明,即使是这样一种单个的头脑,也只有通过作出并不断使用等值比率(或“值”或“边际替换率”)的方法,才能解决这种问题。 即他要给每一种稀有资源标上数字指标,这种指标不可能从这种特定的物品所拥有的任何特征中得出,但它却可以反映,或者在它身上某中了它在整个方法目的结构中的重要性,在任何小变化中,这个管理者必须考虑这些集中了所有有关信息的数量指标(或“值”) 通过逐个调整数量,他就能恰当地重新作出安排,而不必从头解决整个问题,也不必同时检查其所有的分支部分。 从根本上说,在一个关于相关事实的知识掌握在分散的许多人手中的体系中,价格能协调不同个人的单独行为,就象主观价值观念帮助个人协调其计划的各部分那样。下面,我们有必要来看一个简单而常见的例子,以弄清楚价格体系的作用。 假设在世界某地有了一种利用某种原料——例如锡——的新途径,或者有一处锡的供应源已枯竭,至于其中哪一种原因造成锡的紧缺,于我们关系不大——这一点非常重要。锡的用户需要知道的只是,他们以前一直使用的锡中的一部分,现在在另外一个地方利用起来更能盈利,因此他们必须节约用锡。 对于其中大部分用户来说,甚至不必知道这个更需要锡的地方或用途。只要其中有些人直接了解到这种新需求,并把资源转用到这种新需要上,只要了解到由此产生的新缺口的人转而寻求其他来源来填朴这个缺口,则其影响就会迅速扩及整个经济体系;而且,这不仅仅影响到所有锡的使用,它还影响到锡的替代品的使用,以及替代品的替代品的使用,还要影响所有锡制品的供应,其替代品,替代品的替代品的供应等等,而那些有助于提供替代品的绝大部分人,一点也不知道这些变化的最初原因。所有这些构成了一个市场,并非因为任一市场成员都须对市场整体全部了解,而是因为他们每个有限的视野合在一起足以覆盖整个市场。 所以,通过许多中介,有关的信息就能传递到全体成员。一个掌握所有信息的单一管理者本来可以通过下面这个事实得出解决办法,即任何商品都只有一个价格,或更确切地说,各地的价格是相互关联的,其差别取决于运输费用等等。但是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能掌握全部信息,因为它们全分散在所有有关的人手里。 六 如果我们想了解价格的真正作用,就必须把价格体系看作一种交流信息的机制。当然,价格越僵硬这种作用就发挥得越不理想。(不过,即使在牌价相当僵硬时,价格变化的力量仍在很大程度上通过合同的其它条款起作用。)价格体系的最重要的特点是,其运转所需的知识很经济,就是说,参与这个体系的个人只需要掌握很少信息便能采取正确的行动。 最关键的信息只是以最简短的形式,通过某种符号来传递的,而且只传递给有关的人。把价格体系描绘成一种记录变化的工具或一种通讯系统不仅仅是一种隐喻,这种通讯系统能使单个生产者象工程师观察一些仪表的指针那样,仅观察一些指标的运动便可调整其活动从而适应变化,然而,只有反映在价格运动上的变化才能为他们所了解。 当然,这种调整在经济学家的均衡分析中也许从来不是“完全”的。但是,我担心我们那种以几乎每个人的知识都几乎是完全的假设来处理问题的推理习惯,使我们看不清价格机制的真正作用,并使我们以错误的标准来判断其效力。令人惊奇的是,在上述一种原料短缺的情况下,没有命令发出,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其原由,就使许许多多的人——他们的身份花几个月时间也无法调查清梵——更节约地利用这种原料或其产品。 也就是,他们的方向正确。即使并非每个人都能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中相处得如此融洽,以致他们的利润率总是保持相等或同样的“正常“水平,这仍不失为一个奇迹。 我故意使用“奇迹”一词,以消除读者把价格机制看作理所当然的自得心理。我相信,如果这种机制是人类精心设计的结果,如果人们在价格变化的引导下懂得他们的决策之意义远远超出其直接目的的范围,则这种机制早已会被誉为人类智慧的一个最伟大的功绩了。但不幸的是,它既不是人类设计的产物,受其引导的人们通常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此行事。 不过,那些嚷嚷要“自觉指引”,以及不相信任何末经设计而自发形成(甚至我们不理解)的事物能解决我们无法有意识地解决的问题的人应该记住:问题恰恰是如何把我们利用资源的范围扩展到任何单一头脑所控制的范围以外,因而这也是一个如何摆脱有意识的控制以及如何促使个人不用别人吩咐就能令人满意地行事的问题。 我们在此遇到的问题决不是经济学所特有的,它与几乎所有的社会现象,与语言以及大多数文化遗产都有关系,它真正构成了一切社会科学的中心理论问题。正象艾尔弗雷德·怀特黑德在另一场合所说的,“所有的习字帖和大人物演说时反复引用的说法——我们应该养成思考我们在做什么的习惯,是一个大错特错的陈词滥调。 事实恰恰相反,文明是功过增加那些些我们不加考虑就能实施的行为的数目而进步的。”这在社会领域极为重要,我们不断地利用我们不理解的公式、符号和规则,并通过这种利用,使我们能够得到那些我们个人所未掌握的知识之帮助。 我们已经通过建立起在其各自领域证明为成功的习惯与惯例,并反过来使之成为我们已建起的文明的基石的方法,发展起了这样的实践和制度。 价格体系正是一种人类偶然发现的,未经理解而学会利用的体系(虽然人类远非已经学会充分地利用它)。通过价格体系的作用,不但劳动分工成为可能,而且也有可能在平均分配知识的基础之上协调地利用资源。喜欢嘲弄这类主张的人,通常歪曲其论点,暗示这种论点断言,这个最适于现代文明的体系是通过某个奇迹自发形成的。 事实正好相反,人类能够发展起劳动分工这一现代文明的基础,是因为人类碰巧发现了一种使其成为可能的方法。如果人类没有发现这种方法,他们可能仍会发展起另一种完全不同类型的文明,象“白蚁国”,或其它完全无法想象的类型。我们所能说的一切是,至今还未有人成功地设计出一种替代体系,在这种替代体系中,现存价格体系的某些特点仍能继续保留;因为即使是最激烈地攻击这个体系的人,对这些特点也甚为钟爱,尤其欣赏它达到能使个人选择其职业,并因而能自由地利用其知识和技能的程度。 七 当前,关于在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中,价格体系是否必不可少的争论已不再是完全在两个不同政治观点的阵营间的争论,这从许多方面说都是一件大好事。二十五年前,当冯·米塞斯首先提出没有价格体系我们就无法维持一个建立在象我们这样广泛的劳动分工基础上的社会这一论点时,遭到了一阵阵嘲弄。 今天,仍有些人不愿接受这种论点,但其主要原因已不再是政治上的了。这就创造了一种更有助于合理讨论的气氛。当我们看到托洛斯基的论述“没有市场关系,经济核算就是不可想象的”时;当奥斯卡·兰格教授允诺在未来的中央计划局大理石厅为冯·米塞斯教授建一尊雕像时,当阿巴·勒纳教授重新发现亚当·斯密并强调价格体系的主要作用包括促使个人在寻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做符合普遍利益的事时,分歧就确实不能再归于政治偏见了。现在的不同意见,看来主要是由于纯粹理智上的,尤其是方法论上的分歧。 最近,约瑟夫·熊彼特在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清楚地叙述了一个方法论上的分歧。能彼特是根据一种实在主义的分枝研究经济现象的经济学家中的杰出人物,在他看来,经济现象是已知商品量的客观相互直接影响,而几乎不受人类意志的干涉。 只有根据这个背景,我才能解释下列令我惊奇的论点。 熊彼特教授认为,在缺少生产要素的市场时,仍然可能根据理论家的这一基本主张,即“消费者估价(‘需要’)消费物这个事实本身、也是对生产这些消费物的生产方式的估价”,来进行合理计算。 确切他说,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消费者所做的根本不是那回事。熊彼特所说的“这个事实本身”大概是指对生产要素的估价隐含在对消费物的估价中,或前者是后者的必然结果,但这也不正确。隐含是一种逻辑关系,而它只有在所有建议同时为同一人所知时,才能被富有意义地确定。 但是,生产要素的价值显然并不单单取决于消费物的估价,它也取决于各种生产要素的供应情况。只有所有这些事实同时为一个人所了解,才会必然地从这些事实中得出答案。但正是由于这些事实不会同时为一个人所了解,实际问题就产生了,而解决这个实际问题必须利用分散在许多人中间知识。 所以, 即使我们能证明, 所有的事实如果为一个人所了解(我们假设所有的事实都为观察力敏锐的经济学家所了解),会由他独自决定解决方法,问题也丝毫未得到解决。相反,我们必须表明,如何通过只掌握部分知识的个人的相互作用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以为所有的知识都应由一个人所获得——同样假设这些知识都归我们这样的经济学家,那就是以为不存在问题而无视现实世界中重要而意义重大的一切事物。 像熊彼特这样一个经济学家的立场,会由此而跌入由“数据”一词的含糊意义给冒失鬼造成的陷阱,这很难解释成一个简单的失误。这说明,这样一种方法有根本性的错误,这种方法习惯性地忽视我们所必须应付的一个重要现象类的知识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需要一种不断交流和获得知识的途径。 任何实际上以人们的知识与客观事实是一致的这一假设为出发点的法,诸如许多有联立方程式的数理经济学的方法,都完全忘掉了我们所要解释的主要任务。我决不否认, 在我们的体系中,均衡分析可起有益的作用,但立刻使我们的一些主要思想家误以为它所叙述的情形与解决实际问题直接有关。所以我们应该记住,均衡分析与社会过程根本无关,而仅能作为研究主要问题前的有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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