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纳撒尼尔·霍桑 译者:赵虚年 出版:河南文艺出版社 2007年版
故事梗概:故事发生在17世纪后期的英格兰清教时期,那时人们必须遵守严格的行为规则。海丝特·白兰犯了通奸罪但拒绝供出男子的身份,这让城镇的长官非常恼怒。最后蹲了3个月大牢并被迫穿上带有红色字母A(即adulteress的首个字母,意为淫妇)的衣服。然而,海斯特忍辱负重,坚强地活了下来,并且靠绣花手艺养活自己。随着时间的流逝,海斯特渐渐习惯了自己的生活并且被小镇上的人原谅和接纳。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无法摆脱自己的罪孽感,因为他就是海斯特的爱人,然而他一直保守这个秘密,任由海斯特独自承担一切责任。 包含的经济学原理:海斯特获释后不得不设法养活自己和年幼的女儿,决定靠针线活来维持生计,但她担心没有人愿意雇佣自己或买她的绣品。但事实证明村民们不仅愿意并且争相购买她的绣品和劳务,女人们的节日盛装上,军人、部长、婴儿、新人们甚至总督的衣服上都有她的手工。村里的妇女们排着队去买海斯特的刺绣,多数是出于好奇,想看看这个因犯了罪而被关入大牢的女人。 不管人们出于什么动机,海斯特的绣品成为了最新时尚,每一个人都想拥有它,这使得顾客多得让她应接不暇。同时从自身利益出发,她缝得起多,卖得起多,收入也就越多。 当海斯特从监狱出来的时候,她就做出在小镇停留的决定,时间长短取决于她能否支撑下去。她需要不停地调整自己能留在小镇多久的估计,待的时间越长,她的名声就越大,她就愈加不会决定迁往一个陌生的城市。因为收入不错,尽管蒙受过耻辱,但经济激励让她继续留在小镇。 经济学认为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海斯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不是经济收入的激励,她很可能会很快离开这个让她饱受屈辱的小镇,但是由于绣品大受欢迎,她的收入越来越高,她也一再改变决定留在了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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