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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均衡》观后感之 ——比较优势和机会成本17市场营销 黄思雨 17210140109在《致命的均衡》中,比较优势和机会成本的经济学原理几乎贯彻了整本书。可以说,即使是普通人,在面对一件事情的选择和决断的时候心中都会有各自的权衡,分析利弊,从中获知哪一件事对自己更加有利,从而进行取舍。而在经济学家的眼中,用专业的术语来讲就是机会成本和比较优势。 这在文中有多次的出现和应用。举两个例子。
1. 对于斯皮尔曼这样的经济学家来说,选择处理事情的方法就跟选择商品一样——都是通过权衡成本与效益。曾经有段时间,他会很乐意被打扰。因为在他职业生涯的那段时间,即使他将注意力转到其他事情上,他也不会损失很多收入。因此,被打扰让他付出的代价是很小的。 而现在,他是哈佛大学经济系的明星人物之一了。但矛盾的是,随着收入的增加,他觉得自己不那么承受得起这种打扰和分心了。公开演讲、在报刊媒体上发表特约专栏评论以及著作的销售让他挣了大量的钱。现在回家意味着在职称和终身制评定委员会的工作上要损失4 小时的工作时间。而要补回这4 小时的工作,又意味着他将失去做演讲、出专栏或是写书的4 小时时间。 这样,此次被打扰的成本将是新闻杂志上的一篇专栏。他本可以从中获得可观的收入的。用经济学的说法,这笔可观的收入就是丹尼斯·戈森到访的机会成本。 对于个体高收入者,这些机会成本会变得很高。正如斯皮尔曼经常告诉学生们的那样:一个按小时收取高额费用的著名律师,你是不应该和他聊天谈论天气的,因为他的计时表在不停地计时收取费用。同理可得,比起那些机会成本低得多的公司法律秘书,这种律师可能很难舍得去享受假期。
——这一段文字是斯皮尔曼在思考是否要花费4个小时的时间去接待丹尼斯·戈森的来访。运用的就是机会成本的原理。机会成本的定义是为了得到它而放弃的东西。 斯皮尔曼如果选择接待丹尼斯,那他将要放弃的是用来评定职称的4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而这是斯皮尔曼必须要完成的事情,因此他又必须把用来做其他事情的4个小时用来弥补评定职称的4个小时。 而斯皮尔曼作为一个知名的经济学家,公众人物,这4个小时可以用来演讲、写书等,从中他可以获得报酬入。因此,接待丹尼斯的机会成本,就是他将放弃一份可观的收入。 而丹尼斯作为一个经济学系里的小职员,再加上本身斯皮尔曼负责的工作与丹尼斯相关,两者本就不方便见面。因此斯皮尔曼拒绝丹尼斯的机会成本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此在比较优势下,选择机会成本较小的那一方,斯皮尔曼选择了拒绝了丹尼斯的拜访。 2. 案情是这样的:一位母亲被一个喝醉酒的司机撞倒了,因为这个,她将近一年不能做家务活。她的丈夫不得不雇人来家里帮忙,他因此支付了五千多美元的工资——在那个时候,这是相当多的一笔钱了。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只支付这五千美元,他们争辩说这是一位家庭妇女一年所做服务的金钱价值。我受邀以专家的身份前来作证,评估这个数目。” “那么,那些钱不够公平吗? ” “这是否公平我说不上,但是,这些钱肯定抵不上这位家庭妇女所做的服务的价值。有一件事我还没有告诉你们,但是当然,我在审判过程中说清楚了的。那就是,这位妇女是位注册会计师,尽管出车祸的时候,她并没有在做会计工作。我估算了一下,像她那种受过培训并且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一年可以挣一万美元。 对于这个家庭来说,一万美元才是这个妇女作为家庭主妇提供的服务的价值,而不是五千美元。这不过是基础经济学的知识。但是恐怕,这些与法庭的理解是大相径庭的。“ 经济学——把成本看作是放弃了的最高成本。 任何事情的成本都是你所放弃的最可取的选择。而对于这位妇女来说,则是一万美元。作为家庭妇女,她和她的家人自愿放弃一万美元——这是她作为注册会计师能获得的收入。这就是她留在家里的价值。
——这个是案件赔偿金额的评定。肇事方将赔偿金额定为该妇女作为家庭主妇一年中提供的服务的价值。但从斯皮尔曼作为一个经济学家的角度,这位家庭妇女还是一个注册会计师,一年可以挣一万美元,而她选择成为家庭主妇,一万美元就是她的机会成本,因此也是她一年的服务价值。
通过平日课程的学习和观看本书后的感悟,可以看出机会成本和比较优势不仅仅是用于经济学中,更多的是可以贯彻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也让我更加深入了解,对于成本的估算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你表面上舍弃的东西,而是你为了得到它而放弃的价值最高的东西。了解机会成本后,通过比较优势,再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方,这样会帮助我们更加正确地做好每一个选择。
17市销黄思雨1721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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