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战起 于 2018-1-29 23:50 编辑
竞争经济中的消费者剩余 17国贸(专升本)邵怡瑜 17230121126 这几天看了老师推荐的《致命的均衡》,其中有段话让我印象很深刻:“大学里的所有学科中,没有一个学科能像经济学那样,能够充分地解释如此广泛的人类行为。心理学家可以解释变态行为,预测犯罪的精神变态者的反应。社会学家致力于解释大众文化的社会习俗和道德观念。人类学家则关注那些没有文字记载的民族的神话。但是经济学所吸引斯皮尔曼的正是经济学家对个人日常经济生活的理解”。这段话其实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让我们了解到:经济学不是束之高阁的,它其实就体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小说中涉及了很多经济学理论,例如:权衡成本与效益、机会成本、供求平衡等等,但其中关于消费者剩余的论述让我印象深刻。文中举了菲琳百货大厦的地下商场的价格体系和荷兰的拍卖会这两个例子。 在地下商场,商品都是打折出售的,地下商场的所有商品最初都标有售价,但是这些价格每周都会降低25%。你会发现商品的价格每周都会降低。但你无法预知是否会有其他购物者也对这件商品虎视眈眈,并在价格降到最低前把它买走。在一定限度内,等待是受到鼓励的。但是在等待过程中,许多失望的顾客发现等待的同时也要冒着失去这件商品的危险。另一方面,买得太早就不得不放弃将来以更低价钱买入这件商品的可能性。顾客总是处于买得太早和等得太久的分界线上。同时又对比拍卖会的价格体系,拍卖会上,最初的价格被标在宛如大钟的一个表盘上。但这不是真正的钟。表盘上面的数字并不表示时间;它们代表的是价格。而且只有一根指针,而不是两根。这根指针有规律地向较低的价格移动——直到会有一个购买者按下按钮,停止了大钟。第一个这样做的人就竞投到了这件商品。 其实荷兰的拍卖会和菲琳百货大厦的地下商场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似的。受到菲琳百货大厦这种价格体系刺激的购买者知道等得太久可能意味着什么也买不到。同样,无动于衷的沉着冷静的竞拍者也知道如果等得太久,那么竞拍物品在任何时候都可能不会是他的了。其实这都涉及到了消费者剩余这个概念,都是在最大限度上索取了马歇尔的“消费者剩余”。 在竞争的经济中,消费者愿意为某种商品所支付的最大数量与他实际支付的数量之差就是马歇尔所谓的“消费者剩余”。也同上课所学,消费者剩余其实就是需求曲线之下,价格之上所形成的面积,如果价格上升,则消费者剩余减少,反之,如果价格下降,则消费者剩余增加。在通常的拍卖会中,你总是有最后一次机会去竞投你非常想要的任何商品。如果其他竞投者不想要这件商品,你还可以在他们放弃后用较低的价钱得到它。这样,你的消费者剩余是最大的。但是地下商场就像拍卖会,如果购买者太过努力想使消费者剩余最大化,他也将冒着彻底失去这件商品的危险。如果一个人被这件商品深深地吸引住了,那么他很可能就会成为第一个去竞投的人,从而放弃通过等待可能获得的消费者剩余,此时消费者剩余会很小。但其实生活中消费者获得的效用并不是全部来源于商品本身,很多消费者把消费过程中花费的时间排除在效用函数之外,从另一个角度看消费者剩余也是消费时间的价值。我们生活中也面临很多这样的情景,万事都不是两全的。不要让一件事物索取你过多的消费者剩余,我们也需要有一点耐心,并且有乐意冒着等会儿失去某件商品的风险的勇气,实现自己理想的消费者剩余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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