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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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均衡》读后感 17210180103陈庭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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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 16:06: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致命的均衡》这部侦探小说讲述了一个奇幻的故事。美国哈佛大学的青年教师丹尼尔·戈森自杀了,因为哈佛大学刚刚拒绝聘任他为经济学教授。紧接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委员会里投他反对票的两个委员相继被杀害,警察在案发现场找到了戈森未婚妻的手套…经济学家亨利·斯皮尔曼意识到事情不会那么简单,最终,他通过丰富的经济学知识推断出真的凶手。
看了《致命的均衡》这本书后,我有许多收获。这场凶杀案的幕后真凶竟然是哈佛大学德高望重的作为职称和终身制评字委员会的主席的老院长丹顿·克莱格先生,是令人惊讶不已的。经济学法则中的均衡拥有着两个极端。一开始阅读这部小说时我还不能静下心细细品味,但渐渐的便发现他是如此有趣并深深陶醉在了剧情之中。它不仅能娱乐读者,更能使得读者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到经济学的知识。
我知道了经济学上的名作边际效用理论的一些道理,也就是效用最大化。通俗点讲就是判断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没有能达到利益最大化,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不自觉的按照这个原理去进行决策,从而达到自身的效用均衡。这个原理有可能是致命的,因为他将一个著名的教授推向了绝路。在这本书中提到了一位委员亨利·斯皮尔曼。斯皮尔曼是做事非常认真仔细,主张自由贸易、市场经济、不完全竞争、财富差别和保护私有产权,从不轻易降低研究标准且善于争辩的一位教授。他在这件错综复杂的案件中恍然大悟地发现了真凶原来经济学还不只是能帮我们理解发生在身边的经济现象,还能帮助破案。当院长意识到斯皮尔曼教授也发现到了同一个破绽后,他选择了结自己的生命,以结束无法承受的心理负罪。斯皮尔曼的话多次阐述经济学的经典的利益最大化原理,人们做一件事是因为这件事带给了他们最大的利益。那么杀人也是用收益最大化去衡量,当事人认为谋杀的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谋杀就被决定了,十分可怕。
看完了这部小说后,我对经济学原理有了更好的了解,明白了人们很多时候都是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做出了决策。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也可以学会通过经济学原理的思维角度看问题,从而得到最大的效益。经济学,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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