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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x_RTiDW22q 于 2019-12-18 20:08 编辑
小说情节:对于斯皮尔曼这样的经济学家来说,选择处理事情的方法就跟选择商品一样——都是通过权衡成本与效益。曾经有段时间,他会很乐意被打扰。因为在他职业生涯的那段时间,即使他将注意力转到其他事情上,他也不会损失很多收入。因此,被打扰让他付出的代价是很小的。 而现在,他是哈佛大学经济系的明星人物之一了。但矛盾的是,随着收入的增加,他觉得自己不那么承受得起这种打扰和分心了。公开演讲、在报刊媒体上发表特约专栏评论以及著作的销售让他挣了大量的钱。现在回家意味着在职称和终身制评定委员会的工作上要损失4 小时的工作时间。而要补回这4 小时的工作,又意味着他将失去做演讲、出专栏或是写书的4 小时时间。 这样,此次被打扰的成本将是新闻杂志上的一篇专栏。他本可以从中获得可观的收入的。用经济学的说法,这笔可观的收入就是丹尼斯·戈森到访的机会成本。--《致命的均衡》第三章
在这一情节中,非常明显的表现出了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原理,以及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的理性人考虑边际量原理。一种东西的机会成本是指为了得到这种东西所放弃的东西。经济学家通常假设,人是理性的。在可用的机会为既定的条件下,理性人系统而有目的地尽最大努力去实现目标。理性人通常通过比较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来做决策。这段情节中,斯皮尔曼对于是否去见丹尼斯·戈森,是否愿意在戈森身上花费时间的考虑和分析非常典型的表现了理性人考虑边际量原理。当斯皮尔曼还未成名时,有一段时间他很乐意被打扰,因为那时候他被打扰付出的代价很小,总体来说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而当他成为著名的经济学家时,随着社会地位以及收入的增加,他被打扰付出的代价变大了很多,把时间花费在一个低级别的教员身上,这时候边际成本高于边际收益。去见戈森的机会成本使斯皮尔曼不得不好好考虑。
类似于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生活中非常多,比如说,今晚你妈妈叫你去外婆家,说外婆要送你一台笔记本电脑,而你爸爸叫你去奶奶家,说奶奶给你买了一辆自行车,姐姐叫你吃肯德基去; 总共有3种可能 ,如果你选择去外婆家,那你就要放弃笔记本电脑和肯德基还有自行车;你选择了笔记本电脑,放弃自行车和肯德基,比较后两者,取价值大的自行车,所以你去外婆家获得笔记本电脑的机会成本就是一辆自行车。
同一件事不同的人做会有不同的机会成本,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做同样的事也会有不同的机会成本。我们作出任何一项决策时,都应带认识到这样做所带来的机会成本,学会权衡取舍和比较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做一个理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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