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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均衡》第3章 18金工2班 包飞龙 18210180201
全书梗概:《致命的均衡》是一本以“奇案中的经济学”为卖点的侦探小说,案情大致如下:哈佛大学某学院的院长同时也是职称和终身制评定委员会主席的丹顿克莱格在他的人类学巅峰之作里使用了自己编造的数据,不幸的是这些假数据被经济系天才的年轻人——哈佛大学助理教授丹尼斯戈森发现了。担心身败名裂的克莱格设下圈套杀死了戈森且几乎逃脱了法律的惩罚。但故事并没有结束,还是那些虚假的数据,让睿智的老经济学家斯皮尔曼教授识破了克莱格的阴谋,绝望的院长先生只好跳海自杀了。很显然,故事的情节并不十分离奇,真正吸引人的是书中对成本、机会成本、均衡这类经济学基本概念的精妙阐释。 情节阐述:亨利.斯皮尔曼只好不大情愿地同意回家去。这个个头不高,秃头的教授摘下角质架眼镜,用手帕擦去上面的雾水。他总是不能温文尔雅地应付这种干扰。但是这次是他自己选择回家去的。对于斯皮尔曼这样的经济学家来说,选择处理事情的方法就跟选择商品一样——都是通过权衡成本与效益。曾经有段时间,他会很乐意被打扰。因为在他职业生涯的那段时间,即使他将注意力转到其他事情上,他也不会损失很多收入。因此,被打扰让他付出的代价是很小的。 而现在,他是哈佛大学经济系的明星人物之一了。但矛盾的是,随着收入的增加,他觉得自己不那么承受得起这种打扰和分心了。公开演讲、在报刊媒体上发表特约专栏评论以及著作的销售让他挣了大量的钱。现在回家意味着在职称和终身制评定委员会的工作上要损失4 小时的工作时间。而要补回这4 小时的工作,又意味着他将失去做演讲、出专栏或是写书的4 小时时间。 这样,此次被打扰的成本将是新闻杂志上的一篇专栏。他本可以从中获得可观的收入的。用经济学的说法,这笔可观的收入就是丹尼斯·戈森到访的机会成本。 对于个体高收入者,这些机会成本会变得很高。正如斯皮尔曼经常告诉学生们的那样:一个按小时收取高额费用的著名律师,你是不应该和他聊天谈论天气的,因为他的计时表在不停地计时收取费用。同理可得,比起那些机会成本低得多的公司法律秘书,这种律师可能很难舍得去享受假期。
经济学原理: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对商业公司来说,可以是利用一定的时间或资源生产一种商品时,而失去的利用这些资源生产其他最佳替代品(substitute)的机会就是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泛指一切在作出选择后其中一个最大的损失,机会成本会随付出的代价改变而作出改变,例如被舍弃掉的选项之喜爱程度或价值作出改变时,而得到之价值是不会令机会成本改变的。而如果在选择中放弃选择最高价值的选项(首选),那么其机会成本将会是首选。而作出选择时,应该要选择最高价值的选项(机会成本最低的选项),而放弃选择机会成本最高的选项,即失去越少越明智。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是要研究一个经济社会如何对稀缺的经济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问题。从经济资源的稀缺性这一前提出发,当一个社会或一个企业用一定的经济资源生产一定数量的一种或几种产品时,这些经济资源就不能同时被使用在其他的生产用途方面。这就是说,这个社会或这个企业所获得的一定数量的产品收入,是以放弃用同样的经济资源来生产其他产品时所能获得的收入作为代价的。由此,便产生了机会成本的概念。 机会成本是指当把一定的经济资源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时放弃的另一些产品生产上最大的收益。机会成本是经济学原理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在进行选择时,力求机会成本小一些,是经济活动行为方式的最重要的准则之一。一般地,生产一单位的某种商品的机会成本是指生产者所放弃的使用相同的生产要素在其他生产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最高收入。
现实举例:(一)在现实中,机会成本的举例也是很多,就以上大学而言其实也面临着机会成本的选择,当一个高考结束的学生选择上大学就要承担如果这四年去打工所获得的工资报酬的机会成本以及大学四年所承担的学费,而如果这个学生大学辍学的机会成本就是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未来找到更好的工作,更高的工资报酬。 (二)再比如说,别人请客请你吃饭,貌似你没有任何付出,而且假设你以后也不会再给对方请客,好像看上去你没有产生机会成本,但其实不是。在你与他人吃饭的时候,你的时间成本其实就成为了你的机会成本,在这一段吃饭时间里,你原本可以工作,可以休息,可以娱乐。而时间成本对于名人来说就更加重要了,最显著的例子是股神巴菲特的慈善午餐。
个人感悟:在这样一个多元选择,机会挑战并存的社会中。我们面临的每一个选择其实都包含着一定的机会成本,从中考选高中,高考选大学等等选择历程中我们已经初窥了机会成本,即使当时我们并不明白,但在我们学习完西方经济学这门课程后,我们应当对于选择所产生的机会成本给予重视,认真衡量每一个重要选择之后的机会成本,以此达到最佳选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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