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大学理查德•泰勒(Richard Thaler)获得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译者注:这个奖项并非按诺贝尔本人遗愿设立,而是后来由瑞典“货币中央计划局”也即瑞典中央银行创立]。
泰勒是行为经济学(把心理学运用于评价、选择、交换和定价问题)的带头实践者。大多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遵循米塞斯的思路,把人的行动学(praxeology也即行动的逻辑分析)和心理学(也即行动之前、之后的行为动机及影响)严格区分开来。例如,奥派经济学家说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意为目标导向),而非理性的(意为成功实现其目标)。然而,新古典经济学走上了另一个方向,即愈来愈融合这两者,希望能够为人的行为提供更丰富而有力的解释。毕竟,如果人被建模为“最大化本身效用”,效用被理解为一种幸福的心理状态,那为何不把心理学引入分析呢?
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的价值和选择理论——在庞巴维克(Böhm-Bawerk)、菲特(Fetter)、维克斯蒂德(Wicksteed)、米塞斯(Mises)、罗斯巴德(Rothbard)和其他奥派经济学家的作品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是一种逻辑的而非行为的概念,而大多数被行为经济学家识别出的所谓“悖论”(paradoxes)并不适用。泰勒在颁奖日发表感言:“为了做出好的经济学,你必须牢记人之为人。”也就是说,人类行动者不是在新古典模型中所体现的超级计算机。的确,他们不是。但是,为新古典选择理论的机体增加心理学,可能并没有带来什么改善。当然,对企业家、历史学家和应用经济学家而言心理学理解也很重要。但正如米塞斯所理解的,经济学理论是一种独立于行动者特定心理动机的逻辑运用。
除了技术性较强的贡献之外,泰勒是行为经济学的出色普及者,特别是通过与卡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的合作。泰勒和桑斯坦认为,由于人的行为表现得“非理性”(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角度理解,即以一种非最大化其本身效用的方式),政府可能会干预——不是通过禁止或强制特定的行为——而是通过“轻推”渐渐使人们朝着正确方向发展。例如,法律可以规定:超市将健康食品摆在前排贩卖、雇主自动将员工纳入退休储蓄账户,除非他们明确选择退出,等等。泰勒和桑斯坦甚至称之为“自由至上家长主义”,以将其与政府下重手干预的类型区分开来。
大卫•戈登(David Gordon)早前评论了两人的畅销书籍《轻推》,而且正如你所料,他从此书当中识别出某些严重问题。明显问题是,设计和实施行为学轻推的行动者,本身就像所有人类行动者一样都是“非理性的”,这样一来,我们为什么会期待这些轻推能够改善社会结果呢?马里奥•里佐(Mario Rizzo)和格伦惠•特曼(Glen Whitman)巧妙地称之为“新家长主义的知识问题”。我认为,更一般而言,行为经济学常常重新包装应用经济学家、商人、历史学家等等特别熟悉的简单思路,将其当作新颖而令人兴奋的实验室研究结果。史蒂文•波尔(Steven Poole)2014年一篇富有魅力的短论文指出,大多数这些发现并不适用于现实世界,除此以外,人们在实验室中以某种特别的方式行事,这种方式实际上是非常“理性的”。甚至是某些新古典经济学家至今也仍然不相信这些实验结果。
总的来说,奥派经济学家可以感到高兴的是,泰勒获得诺贝尔奖为开展关于评价、选择和交换的基本思想以及我们应该如何去理解人的行为的对话敞开了大门。更关键在于提醒人们,对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人的行动学(Praxeology,区别于行为经济学)提供了一种与行为经济学并列但性质判然有别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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