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沈暮安 于 2018-1-17 12:45 编辑
其实一开始我是把《致命的均衡》当做作业来看待的,所以在开始的时候我对这本书的兴趣几近于零。但是,在室友的介绍下,我点开了许久不看的电子书,越看越被其中的情节吸引,甚至有的时候在讲到经济学原理的时候会下意识地跟着作者的思路走。 故事的背景是哈佛大学的职称和终身制评定委员会的开展,开展的目的是为了让低级职称的人有机会晋升。作为一个待定的低级职员,丹尼斯•戈森却在这个时候知道了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让他惴惴不安,他一度想告诉别人,也寄信给了莫里森•贝尔和福特斯•贝瑞特,但是由于处于职称评定的关键时刻,他们都没有理会戈森的信。戈森无奈之下,忽然想到自己可以靠这个秘密晋升,欲望占据了他的大脑,他威胁了那个人。但是,他以为的美好生活并没有到来,那个人为了保护这个秘密,将他杀害了,甚至杀害了可能知道秘密的贝尔和贝瑞特,并且,将这个罪名推给了戈森的未婚妻梅丽莎•香农。故事似乎是天衣无缝,但是,经济学教授亨利•斯皮尔曼用经济学原理看出了破绽,原来,他的好友,哈佛的校长——丹顿•克莱格伪造了数据来赢得荣誉。克莱格发觉斯皮尔曼知晓他的罪行后,知道纸包不住火了,选择了跳海自杀。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致命的均衡》不能说是最好的,甚至是结尾仓促的。但是,情节之外,作者花了大量篇幅来介绍经济学原理。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以下几点: 首先,就受害者来说,他是一个很有前途的经济学家。他主要研究的一个相对崭新的领域——经济信息学。这个领域主要是研究生产者和消费者如何搜寻、获取那些使交易得以顺利完成的必要信息,主要应用失业的政策、广告的作用和其他一些经济问题。从这门学科的字面上看,我们可以明显发现,这是一门经济学和信息学结合的学科,就我的理解而言,它主要是从信息学的角度来研究经济。除此之外,通过网上搜索,我还发现,还有一个与它相近的词——信息经济学。两者看似只是调换了位置,但是差异却是十分明显的。简单来说,前者更注重于经济学的应用,而后者更注重于信息学的研究。 其次,从文中的著名经济学教授斯皮尔曼来说,他在菲琳百货大厦深刻体会到了马歇尔提出的消费者剩余——在竞争的经济中,消费者更愿意为某种商品所支付的最大数量与他所实际支付的数量之差。在故事中,作者运用菲琳百货大厦的地下打折商品的例子让我深有体会。尤其是斯皮尔曼说到他不会为一件小物件花费许多时间去比价,但是为了一件昂贵的物件,他就会不惜时间。这里面我深刻体会到了时间的合理运用和强烈的经济学原理的体现。 最后,令我耳目一新的是斯皮尔曼在委员会上为戈森辩解所用到的真正历史上的戈森原则:同一享乐不断重复,当享乐达到饱和点时,其带来的享受次第递减;同量的享乐不断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所获得的享乐较大。文中,作者用可乐的例子生动的打动了我:当我们一个礼拜天天喝可乐的时候,我们喝了几天就会喝腻,但是,如果是同样的7瓶可乐,把喝可乐的时间延长,变成一个月喝7瓶,那么它的口感还是让你喜欢。这个例子让我理解到了经济学的生活性,也让我对一些细节进行了更多的思考。 《致命的均衡》让我体会到了经济学的魅力,它不再是课本上枯燥的知识,而是生活中生动的小事,希望在未来的日子,我能与经济学有更好的不解之缘。 17金融工程2班 沈佳 1721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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