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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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均衡》读后感 17国贸刘璐 172101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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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8 01:54: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致命的均衡》一书中哲理性非常强,是奇案中的经济学,使我们在阅读侦探小说中学习经济学原理。美国一些教授,为避免枯燥乏味的经济学理论使学生失去兴趣,而编写的新教材,把一些干巴巴的经济学术语溶合在情节曲折生动的凶杀奇案中。它主要讲的是:丹尼斯·戈森自杀了。因为哈佛大学职称和终身制评字委员会拒绝聘任他为经济学教授。被拒绝了聘任对一个学者来说,可能是他事业上的耻辱,而对戈森这样的经济学家来说,为此自杀就有点不值得了。紧接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委员会里投他反对票的两个委员相继被杀害。警察在案发现场找到了戈森未婚妻的手套……而亨利·斯皮尔曼意识到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他总感觉有些线索在暗示凶手另有其人。最终他凭借丰富的经济学知识推断出真正的凶手。而此时,凶手正和他近的咫尺,最后凶手选择了自杀。而亨利·斯皮尔就因此失去了他的好朋友亦是凶手——丹顿·克莱格。而他会谋杀戈森是因为戈森发现了他在书中造假的事实,他认为一旦被公诸于世他的名誉和前途都完了;至于戈森之所以会发现完全是因为经济学均衡原理。
在第十五章,主人公回忆自己曾经在法庭做证的情景,一位家庭主妇被违章司机撞倒,受伤必须休息一年,她的老公需要聘请一位保姆为家庭服务,支付工资5000美元,法庭在审理时听取经济学教授证词来判定赔偿多少钱合适。这位经济学者认为,被撞伤的家庭主妇具有会计师资格证书,如果出门工作能够赚得10000万美元的年薪,因此她为家庭服务的价值为每年1万块,而不是5000元。当然,后面有大篇幅的论述,为什么应该按照人最高的潜在收入计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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