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标题: 《致命的均衡》读后感 [打印本页]

作者: wx_lH4nWwNN    时间: 2018-1-17 16:42
标题: 《致命的均衡》读后感
本帖最后由 wx_lH4nWwNN 于 2018-1-17 17:04 编辑


17金融工程二班徐伟强17210180239

  《致命的均衡》是一本经济侦探小说,不仅逻辑严谨,而且富有经济原理,让我们这些小白受益良多。了解到了边际效用理论,效用最大化理论等。
  读了《致命的均衡》,我谈谈自己的感悟,一个是原来经济学原理的诠释还可以用这样的方式生动、活泼的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另一个,发生在哈佛大学的凶杀案的凶手竟是德高望重、久负盛名的院长丹顿克莱格先生,职称和终身制评定委员会的主席,经济学的法则中的均衡能让人上天堂,也能将人送进地狱。
  斯皮尔曼的话被多次阐述经济学的经典的利益最大化原理:人们做一件事是因为这件事带给了他们最大的利益。“哪个人不在计算呢,所有人都在计算”,在他们做任何一项决定的时候。那么,杀人呢,也是用收益最大化去衡量的,当事人认为谋杀的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谋杀被决定了,这就是“致命的均衡”
  在《致命的均衡》中,经济学的这一假设同样遭到了来自其他许多学科的专家的怀疑的批评。对此,经济学家斯皮尔曼的回答很精彩。他说,化学家做实验,实验对象不会和他争论,或诱骗他,因为实验对象跟人不一样。但经济学家不可能在实验室里做研究(实验经济学的实验是可以忽略的例外),因为如果经济学家们做实验的话,“被实验”的人们会和你争论,会欺骗,会提供假信息,你无法得出可重复实验的结果来。所以,谈论经济学科学不科学不能用是否可以做实验这样我们通常认为的“科学”的办法来衡量,而要用经济学自身的“科学”的评估标准来衡量经济学。那么,什么是经济学的评估标准呢?就是经济学的理论能否很好地预测结果,或者对实践有指导作用。
  这本书不禁使人反思经济学的原理和市场法则。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像一只无形的手引领了市场的竞争,从而实现了经济的高效率。利益需要争取,但不是我们最大的目的,人生更需要价值。经济学不仅仅在经济范围有效,同样可以引导人性,社会的方向。但是,若没有道德的约束和法律的限制,经济学也会给我们带来十分严重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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