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标题: 奇案中的经济学——以经济学家的眼光看犯罪 [打印本页]
作者: 故言 时间: 2017-12-26 20:50
标题: 奇案中的经济学——以经济学家的眼光看犯罪
本帖最后由 故言 于 2018-1-30 13:51 编辑
《致命的均衡》是奇案中的经济学,使人在阅读侦探小说中学习经济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及相关知识贯穿小说情节,通过书中人物的思想或者话语表达出来,使得小说富有学术气息的同时又不会枯燥,情节动人心弦。整个小说以一次谋杀展开,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吴教授从经济学角度对杀人所进行的“成本”及“利益”分析。这体现了经济学经典的利益最大化原理:人们做一件事是因为这件事带给了他们最大的利益。如果当事人计算出杀人的成本要小于他们得到的收益时,他们就会选择犯罪。这也让我想到了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的“理性人考虑边际量”。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在算计,他们会按照有利于自己来作为判断标准进行选择。但是,心理学家是不赞同这一观点的,小说中维勒莉.丹泽就因戈森提出的例如“人们做一切事情时,头脑中仅有一个目标”的观点而投了反对票。经济学家们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计算着他们做每件时所要付出的机会成本。在丹尼斯.戈森去斯皮尔曼教授家里的时候,斯皮尔曼教授的妻子打电话给他希望他可以回来,而他却想到,自己现在是哈佛大学经济系的明星人物之一了,回家意味着他在职称和终身制评定委员会的工作上要损失4小时的工作时间,而要补回这4小时的工作又意味着他将失去做演讲、出专栏或是写书的4小时时间,而专栏获得的可观收入就成了丹尼斯.戈森到访的机会成本。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是,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所放弃的东西,而斯皮尔曼教授的一番计算,很好地诠释了机会成本的含义。而斯皮尔曼对于他的父亲对待家人和顾客不同的态度进行的分析也是十分有趣:因为市场决定了服饰加工的价格。而斯皮尔曼的一系列分析也使得某些看来很奇怪的现象,比如石油供应量下降而油价上涨时,加油站的职员态度却很恶劣,变得有理可循。在丹尼斯.戈森提出的理论中,诚实的雇员并不是由于他们的诚实而获得了更高的工资,而是雇主给他们高工资是为了让他们更加诚实,我认为这体现了经济学中“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的原理。在经济学研究中,激励起着中心作用。而奥利弗.吴教授在审核丹尼斯.戈森的文件时,却觉得这个理论很可笑,这表现出在经济学研究中,经济学家常会出现意见分歧,其两个基本原因是,一方面,经济学家可能对世界如何运行的不同实证理论的正确性看法不一致:另一方面,经济学家可能有不同的价值观,因此对政策应该努力实现的目标有不同的规范观点。小说中帕特丽夏.斯皮尔曼与其父亲的对话也让我觉得十分有趣。父女俩在吃早餐时谈论了很多经济学问题,而在这里他提到需求与需求量的区别。一种物品的需求量是买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该种物品的数量。而后来斯皮尔曼教授在菲琳百货大厦观察人们的购买活动,并思索的更深层意义也让我不得不惊叹经济学应用的全面性。每个想要购买他们想要商品的顾客都在等合适的“出手”时机,而其中每一个买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称为支付意愿,当然每个买者都希望能以低于自己支付意愿的价格买到他们想要的物品,那么这个等待降价的过程既要承担被别人买走的风险,又要承担可能因下手过早而多出的花费。这场“激烈”的竞争中,商场无疑成了最大的利益收获者。后来在商场中遇到斯皮尔曼教授的卡尔文.韦伯打趣他是在这里看市场是怎么平衡的,那么均衡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于一点,这一点即被称为市场的均衡。斯皮尔曼教授在用经济学原理为他的朋友卡尔文.韦伯解释消费者剩余时也是在学术性的基础上显出一丝戏谑的意味。在竞争的经济中,消费者愿意为某种商品所支付的最大数量与他实际支付的数量之差就是马歇尔所说的消费者剩余,而菲琳百货大厦通过尽可能地索取消费者剩余获取了极大的收益。
书中通过各种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将深奥的经济学基础原理解释得通俗易懂,使读者在阅读侦探小说的乐趣中,发现经济学的乐趣,并产生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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