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标题: 可交易污染许可证的运用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懒虫_pZF5w 时间: 2017-12-25 21:01
标题: 可交易污染许可证的运用
本帖最后由 小懒虫_pZF5w 于 2018-1-31 10: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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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致命的均衡》第八章中写到了贝尔对于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的看法,他很反感这种做法。“‘污染执照’让我想起了詹姆斯·邦德的杀人执照了。”贝尔心中想到。他很讨厌这种说法。为什么不也卖抢劫执照和强奸执照呢? 贝尔希望通过立法,从而彻底地杜绝空气污染。他有许多朋友也同意这种观点。其实污染许可证就是为了达到管理部门制定的空气污染标准,允许商业企业竞投污染执照,这样一来,可以用对社会来说最少的总成本来达到空气纯净标准。这是政府针对负外部性的其中一种公共政策,相对于管制和矫正税来说,这是一种相对有效的方式。但是正如贝尔所说,这只是针对价格,忽略了价值。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它尚不能解决环境资源利用中的公平分配问题。由于基本上是让市场的价格机制起作用,污染许可证拍卖制度常常会把污染权过多地分配给比较富裕的企业、行业、地区和国家,这就造成了环境资源分配上的不公平。于是一些不太富裕的企业行业所在地的地区跟国家就会承受严重的环境污染,对于某些环境污染来说,产生它的原因可能早已消失,但其影响却会长期存在下去,常常要延续数十年甚至上百年而且某些环境污染的后果事先无法预料,后果一旦发生就很难消除。所以,目前的污染许可证拍卖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还局限于着重解决短期的、较小范围内发生的、其后果容易预料和容易修正的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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