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标题:
成本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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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reen
时间:
2017-12-25 17:38
标题:
成本与收益
本帖最后由 Doreen 于 2017-12-31 20:46 编辑
成本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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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均衡》中的故事以一位因未通过哈佛大学职称评定委员会的留任审查而绝望的年轻经济学教师丹尼斯·戈森被人谋杀作为楔子,然后从头开始叙述了在委员会开始评定到真正的杀人凶手投海自尽的整个过程。直到最后两章,凶杀案的真相才得以曝光,亨利·斯皮尔曼教授运用经济学基础原理作为分析推理的思维逻辑识破了克莱格的阴谋。
看了这本书,亨利·斯皮尔曼教授介绍的很多生活中的经济学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边际效用理论以及成本与收益的一些道理。文中提到斯皮尔曼教授的裁缝父亲在店里对客人的态度一直很好,而他在家里对家人的态度却总是那么坏。这正是因为在相同的价格下,对于消费者来说,良好的服务态度给他们带来的满足相当于服装加工之外的额外收益,而且对有些消费者来说这种自尊心满足的效用有时比起他为之付费的服务本身更重要。面对竞争的环境下,老斯皮尔曼就是以克制自己的脾气为成本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什么是成本,什么是收益?简单地说,成本是你做一件事所耗费的时间、金钱、精力以及其他一切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支出;而收益则是你做一件事所得到的金钱、奖励、快乐等其他一切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收获。研究经济学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假定所有人都是理性的,也就是说每个人在做任何一个决策之前都会衡量成本与收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遵循这个逻辑,比如,假定你所在的公司一个月允许迟到三次,三次之后再迟到,每迟到一分钟扣一块钱,如果迟到一小时以上就算旷工。而你本月份已经迟到三次,有一天早晨你又起晚了,你就会盘算一下:打的去公司要花25块但是不会迟到,坐公交去公司只花2块但是可能会迟到25分钟(罚款25块),这时候你会选择打的,因为迟到了影响不好;而如果坐公交只会迟到20分钟或更短,你就会选择坐公交;如果无论打的还是坐公交都会迟到一小时以上,你可能就直接打电话给主管请病假了。也就是说,我们的理性其实就是我们对于一件事情的成本、收益的均衡判断。
文中斯皮尔曼教授识破克莱格院长的阴谋起始于他对戈森自杀的怀疑,正是来源于这样的均衡考虑,在斯皮尔曼看来,戈森即使不能留在哈佛任教也不过是在面子上有所损失,但这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一方面,哈佛每年都会淘汰很多年轻人:另一方面,他仍然可以到一些相当好的学校去教书。因此,斯皮尔曼无法相信年轻的经济学家戈森会自杀,因为他这点面子上的损失和宝贵的生命相比太微不足道。
经济学的“利益最大化原理”是没有错的,因为现实中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在按照这个法则去决策,从而达到自身的效用均衡。但这个均衡可能是致命的,它将一个高智商的大学知名教授送上了绝路。 因此这本书又不禁使人反思起经济学的原理和市场法则。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就像一只无形的手引领了市场的竞争,从而实现了经济的高效率。但是,若没有道德的约束和法律的限制,邪恶、犯罪与丰富的物质财富会一起走进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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