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标题: 《致命的均衡》——竞投污染权利的经济学解释 [打印本页]

作者: wx_fRDX1Wkn    时间: 2017-12-24 16:38
标题: 《致命的均衡》——竞投污染权利的经济学解释
本帖最后由 wx_fRDX1Wkn 于 2018-1-31 18:33 编辑

      《致命的均衡》读后感
——竞投污染权利的经济学解释

17国贸(专升本) 17230121102 陈高阳

       花了一个多星期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致命的均衡》,一方面为丹尼斯·戈森的死扼腕叹息,毕竟他是一位优秀的经济学家,另一方面,这本书中涉及的经济学知识也深深的吸引了我。
       在第8章中,提到了戈森的一篇文章《竞投污染的权利》。“文章的作者是一个叫做丹尼斯·戈森的年轻人。不过贝尔不认识他。作者开门见山地道出了自己的观点。虽然是用符号的形式阐述的,但却可以总结为几个词:为了达到管理部门制定的空气污染标准,应该允许商业企业竞投污染执照。戈森宣称,这样一来,可以用对社会最少的总成本来达到空气纯净标准。”这是终身制评定委员会的莫里森·贝尔在翻看候选人材料时看到的,文中虽然没有具体阐述这篇文章的内容,但是对于这个观点是可以用经济学来解释的。
       经济学十大原理中“市场通常是一种组织经济活动的好方法”,“政府行为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这涉及到一个外部性的问题,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而对于企业污染,这是负外部性的问题。在上课时,我们学到对于负外部性,它会使市场生产的数量大于社会合意的数量,因此应该对有负外部性的物品征税。课堂上,我们比较了政府直接管制和发行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两种f方式,后者效果明显更好。对于污染许可证,不光允许通过企业竞投,甚至应该允许企业交易污染许可证。从经济效率的观点看,允许这一交易是一种好政策。企业的支付意愿取决于它减少污染的成本,那些能以低成本减少污染的企业将出售它们得到的许可证,而那些只能以高成本减少污染的企业将购买它们需要的许可证。只要存在一个污染权的自由市场,无论最初的配置如何,最后的配置都将是有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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