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标题: 【案例分析】我国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采集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0-6-29 16:28
标题: 【案例分析】我国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采集
目前,计算我国CPI的价格资料来源于31个省(区、市)共500个调查市县的5万个商业业态、农贸市场,以及医院、电影院等提供服务消费的单位,我们统称为价格调查点。这些调查点主要是依据经济普查获得的企业名录库以及有关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以零售额或经营规模为标志,从高到低排队随机等距抽选出来的,同时按照各种商业业态兼顾,大小兼顾以及区域分布合理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
由于在人口和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差距,500个市县各自抽选的调查点数量差别也比较大。大中城市要明显多一些,小城市和县就相对要少一些。例如,北京抽选了1454个价格调查点,其中各种商业业态621个,农贸市场41个,服务类单位792个。贵阳抽选了136个价格调查点,其中各种商业业态68个,农贸市场9个,服务类单位59个。
选定代表商品和确定价格调查点以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选择什么方式来收集价格。目前,世界各国根据本国实际通常采用派人直接调查、电话调查、企业报表、网上收集等方式相结合收集计算CPI所需的原始价格资料。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在各地成立了直属调查队,自此以来一直采用派人直接调查方式收集原始价格资料,目前分布在31个省(区、市)500个调查市县的价格调查员有4000人左右。
为保证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调查员必须要按照统一规范的“三定原则”即“定人、定点、定时”开展价格调查工作。“定人”是指同一个调查员一定时期内固定调查相同的商品项目,目的是让调查员更加专业、更加全面地熟悉和了解这些商品的特征及其属性,避免因不熟悉商品而误将两种不同的商品视为同一种商品的情况发生;“定点”是指固定调查员采集价格的地方(调查点),目的是让调查员熟悉和了解价格调查点的基本情况,便于向销售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咨询有效的价格交易信息,准确采集不同采价日同一种商品同一地点的可比价格;“定时”是指固定调查员调查价格的具体时间,保证价格同“时”可比,比如调查农贸市场的蔬菜价格,上一次的调查时间是上午9时,下一次的调查时间也必须是上午9时,若改为12时或下午其他时间,这两次的价格就不可比,调查采集的价格就不能用于计算价格指数。
目前,对于CPI中的粮食、猪牛羊肉、蔬菜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相对比较频繁的食品,每5天调查一次价格;对于服装鞋帽、耐用消费品、交通通信工具等大部分工业产品,每月调查2-3次价格;对于水、电等政府定价项目,每月调查核实一次价格。
统计信息化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国家统计局已经在全国50个城市启动了全新的数据采集管理系统,为这些城市的调查员配备了CPI手持数据采集器,配备这一设备的调查员只要将现场采集到的价格信息输入其中,就能立即传送到国家统计局。这套系统还具有调查员定时定位、数据修改痕迹记忆等诸多功能,为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思考:
1.你认为这种数据采集方法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居民消费费用的变化情况?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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