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 阿尔钦 《交换和生产,竞争、协作和控制》 翻译:陈端 在研究产出的时候,经济学的原理不仅关注消费者的需求,成本的变化,还包括投入之间的相互替代关系。后者可以澄清一个人们常见的误解。你或许听说过有人抱怨不断扩展的城市和高速公路占用了太多的农业用地。你听说过人们为了节约能源开展的各种庆祝活动。在电视机和电冰箱上,你可以看到标注节能等级的纸贴。波音公司自豪地声称他们的新型飞机的燃油效率。美国国会也对国产轿车的每加仑公里数进行立法管制,等等。所有这些例子都反映了人们对成本在原则上的一种误解。错在哪里呢? 首先,资源是用来为人们服务的,而不是“被节约”的。真正的问题是:使用资源的最佳方式和最佳速率是什么?而不是:该采用什么方式来使用资源?我们尽力使用生产资源的最佳方式是为了最大化我们当前和未来的福祉。如果你知道资本的价值理论,你会明白资源的当前价格已经包含了它们未来的价值。 第二个错误是人们会忘记我们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生产。 假如节省的电和汽油的价值比采用更多的绝热材料和铝生产的产品价值更低,那么用更多的绝热材料和铝而不是钢来生产电冰箱和汽车就是低效的方式。生活就是做选择,要不这个多一点,要不那个多一点,而不是这个少一点。一辆标注节油的汽车可以行驶更多的公里数,但是它本身增加的成本可能比节省的汽油的价值更高。 当你购买音响的时候,你被告知扬声器的声电转换能效非常高,你应该问它在别的方面需要付出多大代价才能让它的声电转换效率这么经济。 它是否花费了100美元的资源才节省了10美元的电呢?同样,建设一栋每年可以节省100美金燃油的别墅可能会增加更多的成本。 当我们只考虑单个特定的投入作为怎样和产出什么产品的依据时,毫无疑问会增加成本,也就是说,减少我们的福祉。 不管怎样,技术上效率的提升常常成为立法的依据,即便它并不能增加社会的福祉。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许多法律都强制节能的需求。技术上的效率提升,可以减少生产或运营中某个方面的成本,但是并不能反映总体成本,也就是经济效率。如果替代品的成本低于省油的成本,不论法律是否允许,人们就会去使用替代品。除非你假设消费者,销售和厂家都忘记了自己的利益。 为什么有那些立法和强制措施呢?一种可能性是强迫你少用某些东西,而让其他人多用一些—–这是更低的价值使用方式(否则不用立法)。 或者说,汽油税并不是让人们减少消费, 而只是为了某些特殊的利益而征集更多的税收(比如,给经济学教授更多的资金做研究)。 如果你觉得我们的业余政治学分析令人不快,没关系。 要点是你必须猜测为什么要立法?假如立法减少了潜在产出的价值和消费者的福祉。 最后再举一例,有人说别墅和高速公路不该建在主要的农业用地上。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呢?如果对于别墅和交通而言,我们征用不合意的土地,那么它们对于农业而言是否也不合意呢?如果只是为了保持生产更多的食物,我们可以在山顶上或者沼泽地上建设别墅,建筑更小的房子,这样肯定不合乎人们的意愿,也更加昂贵。可是,如果更多的食物的价值低于别墅和高速公路带来的生活便利性的价值,确切的说,如果土地种植庄稼的价值低于用于别墅和交通的价值,那么将土地用于种植庄稼只能对我们的福祉有害。好好想想吧。这里有两个基本的主张,首先,资源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使用资源;其次,因为投入是可以相互替换的,因此人们应该知道如果节省某个投入,应用其他更多的投入所带来的产出损失是多少。你必须这么考虑问题,因为你不可能采用更少的投入得到更多的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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