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说有一种商品,它的价格越低,买的人就越少,你觉得会是什么?因为不新鲜而打折的水果或鸡蛋?因为有残损而打折的工艺品?还是所谓“吉芬商品”? 吉芬商品是英国学者罗伯特吉芬19世纪在爱尔兰的灾荒中观察到一个现象:当土豆价格上涨的时候,人们生活成本上升,因更加无力消费其他更贵的食品而不得不消费更多的土豆;相反,当土豆价格下降,人们生活压力减小,有能力消费其他食物,反而会减少土豆的消费。也就是说吉芬商品在价格越高时需求也越多,价格越低需求就越少。 但是上面谈到的鸡蛋、水果和工艺品可都不是吉芬商品,因为不新鲜的鸡蛋和新鲜的鸡蛋实际上并不是同一种商品,不同的商品价格自然不同,因此不能用同一条需求曲线来描述,水果和工艺品也一样。那么除了爱尔兰的土豆,真实市场中还有哪些吉芬商品呢? 如果你和我一样半天都想不出来,那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因为这对经济学来说是个好消息。 需求定律是经济学很多分析的基础,内容却很简单:一个商品的价格越高,需求量就越低;价格越低,需求量就会越高。正好和吉芬商品相反。在国内外的各种教材中,吉芬商品都被介绍为需求定律的一个特例,大概是想告诉学生们,需求定律虽好,可不能贪多哦。 但是问题也就来了,教材中并没有告诉我们如何判断一个商品是否属于吉芬商品。当价格下降时需求量也下降的产品就是吉芬商品,所以吉芬商品是价格下降需求量也会下降的商品?这不过是套套逻辑,没有内容,无法事先判断一个商品是否吉芬商品。 更严重的是,如果你无法事先判断一个商品是否是吉芬商品,那么整个需求定律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一有需求定律解释不了的东西,我们就可以归类为吉芬商品,当做例外,那么结果就是需求定律不再对任何行为有约束力,从而变得毫无意义。 打个比方,我说水烧到100度就会沸腾,你说不对,在高海拔地区不到100度就会沸腾。如果我向你解释说这是个意外,那么我提出的100度沸腾定律就没有任何解释力。这时候我应当做的是增加限定条件,比如说在气压为一个标准大气压力时,水烧到100度会沸腾,低于一个标准大气压,不到100度就会沸腾,高于一个标准大气压,水到100度仍然不会沸腾。这样我的100度沸腾定律就有了解释力,还能制造出高压锅这样的东西了。 吉芬商品就是这样一个破坏需求定律效力的,无法规范,无法识别的例外。只有否认吉芬商品,需求定律才能变成经济学可靠的基石。 那么吉芬商品到底存不存在呢?我认为不存在。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商品价格越低需求就越少,价格越高需求就越多,那么这个行业就不存在竞争了。因为一旦出现价格下降,就会伴随着需求降低,那么我的利润率、销量都在下降,这个时候我理性的做法却不会是正常情况下的缩减开支,收回投资,提高效率,掌握核心技术,而是提高价格增加产量,因为只要涨价就能增加利润率,只要涨价就能创造市场需求,整个行业将因莫名其妙的提价而获得共同的繁荣!哪有这么荒谬的事?哪有这种不存在竞争的市场? 那么怎么解释罗伯特吉芬的发现呢。首先,我相信在爱尔兰发生灾荒时,不只是土豆的价格涨了,其他食物的价格也一定在涨,如果考虑相对价格,那么土豆的价格还真不一定是在涨的。其次,就算是真的只有土豆的价格在上升,其他食品的价格不变,那么土豆价格的上涨也是有条件的(和高海拔烧水一样),条件是没有替代品(土豆涨价还可以吃红薯嘛)。而现实中,替代品是无法避免的,那么吉芬商品在现实市场中就没有存在的空间。 所以,吉芬商品在逻辑上是荒谬的,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但在我们的教材中存在了数十年。也许吉芬商品作为一种概念是存在分析的意义的。但是,如果不让这个例外消失,需求定律就站不稳,经济学难免被认为是伪科学。 作者微博/微信公众号:狗头山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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