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经济学--温州大学精品课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891|回复: 6

[延伸阅读] 需求曲线为什么向右下倾斜

[复制链接]

807

主题

1201

帖子

4037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37
发表于 2016-11-12 17: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选自向松祚《张五常经济学》


第三章 需求曲线为什么向右下倾斜

  
  
  五常自己回忆:在洛杉矶加大求学之时,老师赫舒拉发出考题问:为什么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五常只答一句:人性使然。老师说:看来你在基础理论上下过功夫。
  
  是的,今天相信需求曲线可以向右上倾斜,或先右下后右上,乃至弯曲或其他奇形怪状的人,所在多是。有些学者还用数学引证,言之凿凿,让一般人不信也难!
  
  五常多次说过:他的经济学只有一招,那就是一条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之前,他曾经将自己的经济学简化为三招:一是局限条件下利益最大化,二是交易费用,三是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后来简化为两招,局限条件下利益最大化和需求曲线。最终归结为一招: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从这样最简单的角度看整个经济学,学术界恐怕没有第二人。不识者以为五常故弄玄虚,识者则无不拍案叫绝。
  
  事实上,熟知经济思想史,尤其是熟知经济解释传统的人,应当明白五常的简化乃是追随斯密、马歇尔、费雪、弗里德曼、奈特、阿尔钦、科斯的价格理论传统。最简单的理论往往具有最一般性的解释力。科学追求的最高目标就是要找到一个简单的理论,来统一地解释复杂的世界。这是科学的至高境界。数学大师陈省身说:“数学之所以美妙绝伦乃是因为它的简单。”物理大师霍金说:“科学的终极目标是找到一个简单的理论来描述整个宇宙。”五常说:“世界复杂无比,不用简单的理论,能成功地解释世界的机会是零”。又说:“复杂的世事是要以简单的理论来解释的。”
  
  然而,简单的理论并不是肤浅的理论,更不是浅薄的议论。简单的理论一定要有深的层次,一定是从深奥、复杂的理论逐步简化、逐步一般化而来。将价格理论乃至整个经济学简化为一条向右下倾斜的曲线,是经济学200多年历史的智慧结晶,是无数大师辛勤耕耘的结果。




  第一节 从弗里德曼的《马歇尔需求曲线》说起
  
  
  我认为理解需求曲线为什么向右下倾斜的最佳出发点,是弗里德曼《价格理论》第二章“需求理论”和他1949年发表于《政治经济学杂志》的著名论文《马歇尔需求曲线》1。
  
  《马歇尔需求曲线》内容之博大精深,令人叹为观止。此文是芝加哥经济学派“思想状态”之最佳典范,弗里德曼被认为是该学派最佳代言人,即从此文开始。2001年由布坎南主编的《20世纪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之里程碑论文》,收录弗里德曼两篇文章,一篇是《货币政策的作用》,另一篇即是《马歇尔需求曲线》。五常有言:不相信弗里德曼为20世纪经济学顶尖人物的人,此文非读不可!
  
  《马歇尔需求曲线》的主旨是恢复和发展马歇尔“解决具体问题,追求具体真理”的经济学传统,以对抗瓦尔拉斯“抽象、完备、优美,却无法解释现象”的数学方程式传统。其重点则是要解决马歇尔因“吉芬反论”而无法推导出需求定律的困难。
  
  我个人以为:弗老文章最精彩的地方是他从经济整体或一般均衡的角度看需求定律,从局限条件(资源、供给或生产能力)角度看经济整体和一般均衡,让我们彻底明白需求定律的本质。他又从需求定律的角度讨论货币理论、消费者剩余的量度,让我们对经济学的内在统一有深入体会。
  
  众所周知,马歇尔的需求定律是从效用分析推导出来的。在《经济学原理》第一版里,马歇尔说:“存在一个,且只有一个约束所有需求曲线的定律:已经售出的产品量愈大,要想找到进一步的买家,产品价格必须愈低。但第三版之后,马歇尔的叙述口气略有变化。“只有一个”的限定词被去掉了:“存在一个一般性的需求定律,已经售出的产品量愈大,要想进一步找到买家,产品售价则必须更低。换句话说,则是:需求量随价格下降而上升,随价格上升而下降。马歇尔之所以去掉“只有一个”这个非常强的限定词,是因为他对需求定律的绝对一般性不再那么深具信心。所以从《经济学原理》第三版开始,“吉芬反论”成为需求定律的例外2:
  
  “然而,存在一些例外,譬如吉芬爵士曾指出,面包价格之上升,导致英国劳动阶级家庭的收入遭受如此重大损失, 以致于货币对他们的边际效用大幅上升,迫使他们缩减肉类和昂贵的淀粉类食品的消费。相比之下,面包依然是他们所能获得的便宜食品,他们不仅不会少消费、反而会多消费面包”。
  
  马歇尔显然对存在这些例外感到不舒服。所以他接着说:
  
  “但这样的例子毕竟不多见。一旦碰到这样的案例,则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分别处理。”这位大宗师就是这样,一旦碰到他觉得矛盾、不舒服的情况,则照例认为为“不多见”或“短期内不常见”。后来他面对规模收益递增问题,感觉到他心目中的供求分析派不上用场时,也是这样搪塞过去的。马歇尔并没有深入思考需求定律一般性的行为基础,正如他处理规模收益递增问题时,对成本理论和供应曲线无法真正一般化一样。他是一位不彻底的大师。
  
  为什么马歇尔对需求定律向右下倾斜的态度在《原理》第一版和第三版之后会有重大变化?为什么他会引入“吉芬反论”,从而颠覆自己曾经认为是“唯一”的一般性规律?这是一桩思想史上的悬案,不便在此长篇大论。
  
  弗里德曼认为马歇尔是受到瓦尔拉斯需求曲线的左右,却没有认识到瓦尔拉斯对需求曲线的定义和阐释,本质上与他自己的经济学是完全冲突的。施蒂格勒认为,《经济学原理》发表第一版时,马歇尔深信效用是基数效用,可以加总,但后来他对基数效用不再那么有信心,从而动摇了他对需求定律的信心。
  
  都是效用惹的祸。众所周知,效用理念搞来搞去,无非就是那所谓的效用三定理。其一,人的任何行为皆要追求效用最大化。其二,替换定理:每个人都愿意放弃任何物品来换取其他物品,换成数学语言就是那赫赫有名的“等优曲线”
  
  (国内习惯称为无差异曲线)。其三,内凸定理:一个人拥有的某物品愈多,再用其他物品来换取该物品的意愿就愈小,即所谓“边际替代意图下降定律”也。
  
  任何学过基础微观经济学的人都知道,根据这三个定理(替换定理和内凸定理其实可以简化为一个),可以推导出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但条件是所谓“收入效应”不能大于“替代效应”,即“嘉芬反论”不能颠覆需求定律。易言之,有了替换行为的内凸定理,本来可以推导出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条件是需求者的选择必须在同一条等优曲线上,但“嘉芬反论”半路杀出,前功尽弃,替换行为的内凸定理不能保证推出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
  
  弗里德曼怎样解决这个困难呢?他的答案是三个紧密相连的论断,精彩之极。第一,需求定律是刻画资源总量(即经济体系之生产能力或供给能力)一定条件下,人类面对相对价格变化时的选择行为。
  
  既然假设资源总量一定,那么相对价格的变化并不会增加或减少经济体系的资源总量或真实收入总量,只会改变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供应量,所以需求曲线上每一点的真实收入必然相等。资源总量一定,某种商品供应量的增加或减少(随着该商品价格的上升或下降),必然有另外商品的供应量减少或增加(相应地,该商品的价格上升或下降)。所以,从经济整体或一般均衡角度看,“嘉芬反论”不可能存在。
  
  “嘉芬反论”的实质是某种商品的价格升降会导致实质收入或财富的减增。既然从经济整体看,“嘉芬反论”不可能存在,所以沿着需求曲线,不应当存在什么收入效应,只有替代效应。经济整体的需求曲线必定向右下倾斜。弗里德曼的需求曲线是经济整体对某商品的需求曲线,个人之需求曲线则为特例。值得注意的是:弗里德曼从经济整体或一般均衡角度否决“嘉芬反论”,虽然精彩纷呈,但具体到某个小群体或个人,价格之升降仍然有可能对他们的实质收入造成影响,“嘉芬反论”没有消灭干净。弗里德曼自己也承认这一点。在引用马歇尔有关“嘉芬反论”的一段话后,他说:“从社会整体看,货币购买力和实质收入保持不变,但消费模式特殊的小群体的实质收入,就可能因某个特别产品的价格上升而受到损害。”3
  
  这就转向了弗里德曼答案的第二个要点:需求定律之目的既然是分析相对价格变化时,人们的选择行为,那么直截了当地说:需求曲线原本就不应该包括什么“收入效应”,“嘉芬反论”就更不应当纳入到需求定律之中(假若真有嘉芬反论的话)。
  
  让我还是引用弗老自己的话吧:“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他所拥有的机会或资源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他自己能够支配的全部资源,以及他用一种商品替换另一种商品的交易条件。易言之,即消费者的实质收入和经济体系之相对价格”。“影响个人需求量之因素只有两个:(1)他所能支配的商品数量(范围)及其变化,即消费者实质收入的变动,或他拥用的用于购买产品或服务的一般购买力之数量及其变动;(2)他用一种产品替换另一种产品之替换条件的变化,亦即相对价格的变化”。4
  
  要全面了解消费行为或一切经济行为,当然要了解这两类因素对人类选择行为的影响。但我们必须一步一步来。马歇尔说:“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而几乎每一个自然之谜都复杂无比。人只能将问题分解,每次解决一点点,凭借每个人、每一步的不懈努力,最终将许多部分答案结合起来,才有可能找到整体问题的答案。”5
  
  所以,依照弗里德曼对马歇尔需求曲线的阐释,马歇尔需求曲线不是像有些人指责的那样“忽视了收入效应”,而是“马歇尔清楚地认识到:必须将两类效应分开处理。为了研究相对价格变化的效果或替代效应,需求曲线必须只能包含替代效应。马歇尔不是忽视了收入效应,他从需求曲线上直接取消了收入效应。”6弗里德曼 的这个答案,从方法论出发,我以为更加有说服力。
  
  第三,但收入效应不能不管,且实质收入时刻都处在变化之中,怎么办?弗里德曼的答案清晰而有力,收入水平一旦变化,就另画一条需求曲线吧。在这条需求曲线上,每一点的真实收入必定相等,只不过对应另一个真实收入水平。也就是说,对应不同的真实收入水平,就画出不同的需求曲线。
  
  弗里德曼说得好:“针对这些情况,更好的分析方法是重新画一条需求曲线,单独、直接考虑经济整体之生产能力的上升,这条需求曲线对应较高的真实收入水平。在这条需求曲线上,每一点都对应这个较高的真实收入水平。”
  
  在《价格理论》第二章“需求理论”中,他将这一点阐述得更清楚:“总结一下,对需求行为一般的、综合的分析最好建立两个函数。一个函数旨在刻画相对价格对需求的影响,此时必须保持真实收入不变。另一个函数旨在刻画实质收入对需求的影响,此时则应当保持相对价格不变。后一个函数即是恩格尔曲线,它将需求量和实质收入联系起来。人们通常所用的需求函数本来是想提供第一个函数,却没有做到这一点。原因是常用的需求函数没能将真实收入变化剔除出去。保持真实收入不变(即货币收入除以货币之购买力),我们就能得到我们想要的需求函数。”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07

主题

1201

帖子

4037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37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2 17: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从人类经验归纳出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
  
  
  学术上有重大贡献的人,可以思想相近、互相欣赏,却在治学方法上走完全不同的路,拿芝加哥学派的几位大师说说吧。开山宗师奈特特立独行,思想怪异,既不信任经济学的彻底数学化,不相信人的行为是所谓理性选择的结果,也对实证研究深表怀疑,却有五个入门弟子获得诺奖――萨缪尔森、弗里德曼、施蒂格勒、布坎南、贝克尔,皆为20世纪经济学最杰出人物。萨缪尔森获奖的理由就是完善经济学之数学结构,弗里德曼、施蒂格勒则是实证经济学或经验研究的首要人物。贝克尔呢,他将理性行为选择分析扩展到经济领域之外,成为经济学帝国主义之旗手。布坎南则将理性行为选择分析运用于政治领域,开创了公共选择理论。这真正是学术思想史上的奇异景观。
  
  同样是到了芝加哥才名扬天下的科斯和戴维德,按普通学人的观感,就更是怪诞不经。后者据说从不著书,很少讲话,文章绝无仅有,却是所谓芝加哥学派“思想状态”之化身,是芝加哥学派独门绝技“捆绑销售”之掌门,又是法律经济学的开山大师之一。另一个开山大师科斯呢?没有正规研读过经济学,大学学的是商科,算不上是科班出身。据五常介绍,科斯毕生熟读之书,只有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威克斯蒂德的《政治经济学常识》和斯密的《国富论》。科斯既不用均衡、非均衡、不分什么宏观、微观,不知什么动态、静态,不懂什么数学、博弈,也反对效用分析、理性选择。
  
  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对弗里德曼大力倡导的实证经济方法论也有所保留。弗里德曼说:理论正确与否的试金石,不在于其假设是否真实,而在于是否能推导出可以被事实证实的含义,即推测未来事物发展或现象发生的能力和准确性。科斯则反驳说:“尽管经济学之假设并不要求与现实完全吻合,但也不能完全无视其真实性。理论之价值如何,是否为学界所接受,也并不取决于其推测的能力和推测的准确性”8。五常是学界公认的科斯学说“御用阐师”,但方法论上他却是弗里德曼的同道。
  
  之所以讲这一段闲话,是因为在需求定律这个经济学的核心话题上,尽管上述各位大师都同意需求曲线必定向右下倾斜,他们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却各具特色。从弗里德曼解决“嘉芬反论”的答案来看,他是接受效用分析的。他和沙维治关于“风险选择之效用分析”的文章,是效用理论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阿尔钦、贝克尔认为效用理念可以保留,虽然他们深知效用分析推导不出需求定律。奈特不怎么用效用分析,但他明确指出需求曲线的基础假设,必须是真实收入不变而相对价格变化。
  
  最突出的是科斯。这位20世纪最具创新能力的大宗师,处理需求定律的手法干脆利落,令人耳目一新。
  
  科斯认为整个效用分析完全是白费力气,毫无用处,顶多有一点儿装点门面的作用,应当完全取缔9。从大量人类行为的经验知识里,我们就可以归纳出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何必拐弯抹角、煞费心机,搞出效用分析这些对认识真实世界毫无用处的玩意儿呢?
  
  让我们看看这位怪杰自己怎样说吧:“经济理论刻画的人是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这与我们在任何公共汽车上看到的人,毫无共同之处。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人类之绝大多数时刻都在忙于最大化什么。我深信:人类的偏好成为今天这个样子,乃是我们祖先千百万年漫长进化的结果(那时他们是否能被称为人类还成问题),是他们狩猎部落生活方式的结果。在那样的条件下,那些偏好有利于生存。因此我想:或许最终社会生物学家(及其他们的批评者)的研究工作,能够让我们构建人类本性的详尽图案,从中我们能够梳理出一组偏好,作为经济学家研究的起点。假若能实现这个目标,那我们就能够细化对消费者需求的分析,以及经济领域里其他行为的分析。然而,在这个目标变为现实之前,先不管究竟是什么力量在驱使人类做出选择,我们必须认同如下的事实:就整个人类而言,在近乎一切的情况下,物品之相对价格上升,必将导致需求量下降。这里的价格当然不限于金钱价格,它是最广泛意义上的价格或代价。一个人冒着被车撞的危险,跨过马路到对面酒楼,他决定这样做是否理性,我们无从知道也无需费神。我们能肯定的是:随着被车撞的危险增加,跨过街去的人就会减少。我们更无需怀疑:若架设一条较安全的人行天桥,正常而言,横跨马路的人数就会减少。或者,横穿马路的好处一旦变得更加诱人,横穿的人数又会上升。将这样的知识一般化,就是价格理论。依我之见,我们根本无需假设人是什么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再说,说人是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一点儿也没有告诉我们:人类为什么那样选择。一个人为什么会冒着被杀的危险去夺取一片三明治?其动机不得而知,尽管我们知道,只要被杀的风险大幅上升,他会放弃夺取三明治。”10
  
  每次读科斯这段话,总觉得有千钧之力。这样的宣言,这样达到需求定律的方式,整个经济学历史上绝无仅有。对于沉迷于效用分析之数学推演的人,是真正的当头棒喝。原来还有这样子阐释价格理论的。
  
  科斯认为他的方法不仅是最正确的途径,而且是斯密《国富论》开辟的伟大传统。在《国富论》发表200年之际,科斯即以《国富论》为题发表一篇演讲。他先引用了一段斯密的论述,然后说:“斯密之经济分析有直探事物本质的千钧之力。这段话就是铁证。他的分析工具或许显得原始粗糙,但他运用分析工具的本领绝对超一流。他没有用什么曲线,但他的分析含义清楚表明了如下论点:只要有人愿意画出这么一条需求曲线,价格下降需求上升是必然结果。斯密并没有为我们提供所谓边际效用递减定律,但他的经济学并不因此而有丝毫损失。效用分析永远只是装点门面而已,从来不是经济分析有用的组成部分”11。
  
  五常说斯密的《国富论》没有一处违背需求定律。是的,斯密的价值观质朴,方法论简单,他直接了当向真实世追寻,注意力全部在真实世界和活生生的人。不要忘记,斯密是道德哲学教授,但《国富论》却没有任何经院式哲学的长篇大论,更没有空洞苍白的政策说教。《国富论》的确没有画出一条需求曲线,但无处不含义着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科斯一样,他那几篇石破天惊的伟大文章,也没有画出一条需求曲线,连需求定律的术语也见不着,却也无处不含义着向右下倾斜的要求曲线。这也是说,搞了上百年、热闹非凡的效用分析,原来是黄粱一梦、误人非浅,虽然今天沉迷其中的仍大有人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7

主题

1201

帖子

4037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37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2 17: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科学说需求》的贡献
  
  
  五常说:需求曲线必定向右下倾斜是需求定律。不向右下倾斜,而是向东、向南、向西、向北、七弯八拐、乃至360°旋转的需求曲线也是需求曲线,但绝对不是需求定律,而是数学几何游戏,与经济科学毫无关系。
  
  我认为阐释需求定律最全面最深入的著作,首推五常《经济解释》第一卷《科学说需求》。弗里德曼《马歇尔需求曲线》精彩绝论,但那主要是一篇旁征博引的思想史论文,读者理解不易。斯密、科斯的质朴传统令人神往,但没有下过他们那种追寻真实世界的功夫,也很难体会需求曲线为什么一定要向右下倾斜。施蒂格勒《效用理论的发展》学究天人,才华盖世,但不是集中地对需求定律下笔。阿尔钦和艾伦合著的《大学经济学》对需求定律和经济学的基础假设有精辟分析12。
  
  二师列举了经济学的六个公理或基础假说(postulate):
  
  1、每个人都渴求多样化的物品(不是需求单一物品,而是需求多样化的物品)。
  
  2、对每个人而言,总有一些物品是多胜于少,是稀缺的(个人总要为一些物品出价或愿意出价)。
  
  3、替代:每个人总是愿意放弃某种物品,以便获得更多的其他物品(所谓替换定理)。
  
  4、每个人对任何物品的价值估价大小取决于他所拥有的该物品之量。他拥有的愈多,他对该物品的估值愈小,即所谓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5、一个人获取某物品的成本愈高,他获取该物品的意愿愈小(其实这就是需求定律)。
  
  6、并非所有人的偏好模式都完全一样(人与人之间的偏好总是有差异)。
  
  阿尔钦还指出另外两个基本事实:
  
  1、经济学之分析单位只能是个人。
  
  2、没有任何人能完全地预见未来(即不确定性永远存在)。
  
  加在一起,阿尔钦心目中,经济学的基础假设应当(至少)是8个。五常怎样看待经济学之基础假设呢?初读《科学说需求》,觉得五常心中的经济学基础假设或所谓公理有五个13:
  
  1、任何人的行为,都是由个人做出可以被推测的选择(predictable choice)而起。这是经济学“个人做选择”的假设,是公理,是一个基础假设。所有经济问题都是选择问题,因此,经济学最重要的一个理论——价格理论,被称为选择理论。
  
  2、每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是自私自利的。那是说,每个人在局限条件下都会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无论是勤奋、休息、欺骗、捐钱……都是以自私为出发点。
  
  3、每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在局限条件下争取最大的功用数字。功用理论发展起来之后,局限条件下的最大利益就变成最大功用数字,第三个公理与第二个相同。
  
  4、替换定理:每个人都愿意牺牲任何物品来换取任何其他物品。这就是经济学上的等优曲线或无差异曲线。
  
  5、内凸定理:假若功用数字不变(在同一条等优曲线上),一个人拥有的物品越多,他以乙物品替换甲物品的意图就必定下降。
  
  师徒二人所列举的经济学基础假设有非常大的不同。让我们较为仔细地分析一下:
  
  最值得注意的是,阿尔钦所列举的基础假设里,第一、没有强调选择、更没有强调理性行为选择,只是指出经济学的分析单位是个人,这一点与五常所列举的基础假设不同。
  
  第二、没有“最大化”的理念,既没有个人追求最大利益,也没有个人追求最大的效用数字。读过阿尔钦经典论文《不确定性、进化与经济理论》的人,会明白为什么他不把“最大化”作为经济学的基础假设。
  
  第三、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阿尔钦将效用、最大化两个基本概念从经济学基础假设中完全排除了。
  
  第四、阿尔钦实际上已经将需求曲线列入到经济学基础假设之中(第五个假设)。
  
  五常所列举的基础假设其实是四个,因为第二个与第三个完全一样,只是由功用数字替代了利益。与阿尔钦最大的不同是:五常所列举的基础假设里,有最大化、效用两个概念,却没有需求定律!
  
  这怎么可能呢?事情是这样的。五常的五个基础假设,后面三个假设是效用理论兴起后,经济分析的三大支柱。目的是什么呢?就是要推导出需求定律。然而,由于有吉芬反论的困扰,效用理论三大公理推导不出需求定律。如果效用理论能够推导出需求定律,那么需求定律就可以代替效用分析的三大公理。但很可惜做不到,经济学为此折腾了一百多年。
  
  我说五常对需求定律的阐释最全面,绝不是随意恭维之辞。因为他的阐释综合了前辈大师的意见,再加上他自己的创见。
  
  一、否决吉芬反论有高招。前面已经说过,若效用分析三定理能推导出需求定律,经济学之基础就显得逻辑井然,数学美观。但“吉芬反论”拦路杀出,前功尽失。弗里德曼否决“吉芬反论”的招数相当湛深,不易明白,且有拖泥带水之嫌。其他大师如赫舒拉法、施蒂格勒、阿尔钦、贝克尔则是武断否决吉芬物品的存在,让人初听起来难以接受。
  
  五常的绝招是:吉芬物品只能存在鲁宾逊之一人世界,多人竞争之世界不可能有吉芬物品。想想吧:一样物品,价格越低反而没有人买,价格越高却人人争着要,换句话说,价钱越高我愈愿意买,你却愈不愿意卖,因为还可以再博高价。这样的物品怎可以在市场成交呢?完全没有成交的物品,与不存在无异也,无需用需求定律来解释。从逻辑上否决了吉芬反论,效用分析三定理当然可以推导出需求定律。这才是第一步14。
  
  二、尽管否决“嘉芬反论”之后,效用理论可以挽救,可以推导出向右下倾斜之需求曲线,但效用分析还是不用为好,彻底抛弃算了。理由如下;其一,效用分析三定理也好,需求定律也好,本身并非真实世界之内容,而是解释真实世界的一个出发点,一个约束行为的条件,目的是以此推导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义。但需求定律的约束力比效用分析三定理强得多。因为,尽管需求定律之需求量无法直接观察和量度,但价格或相对价格(最广泛意义上的价格)却是可以观察和量度的。效用理论之效用、等优曲线皆是海市蜃楼,根本无从观察和量度。也就是说,运用需求定律加上真实世界的验证条件(局限条件),完全可以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合义,但运用效用分析三定理永运也做不到这一点。因此,从解释行为的角度看,当然是取需求定律而舍效用理论。其二,效用本身是虚幻无物,空中楼阁,运用效用分析极易陷入套套逻辑的陷阱。数之不尽的经济分析。效用函数复杂之极,数学演算神乎其技,最后结论还是那一句“追求最大的功用数字”。只有非常谨慎之人,才会努力避开套套逻辑的陷阱,加上真实世界之内容,得到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义。与其如此,还不如干脆摈弃效用理念,直接用需求定律算了15。
  
  科斯直接将效用分析剔除出局,乍看之下似乎让人难以接受。五常从方法论角度条分缕析,深刻论证了效用分析完全可以不用,学子们接受起来应当容易得多。
  
  其三更重要,也是从方法论角度进一步阐释需求曲线为什么必定向右下倾斜。本质上,说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即是说人的行为有规律、有方向。无规律、无方向、随机任意、漫无目的之行为或现象,不可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事实上,人类所看的现象,必有其内在规律,这是科学家的基本信念,也是科学发展的前提16。
  
  需求定律说获取物品的代价上升或下降,人们愿意少取或多取该物品,正是对人类行为一般性的、深刻的概括,也是科学家从数之不尽的行为或现象中归纳总结出来的规律。若代价上升,人的需求忽下忽上,代价下降,人的需求也忽上忽下,或没有变化,经济学根本没有可能成为一门科学。
  
  易言之,经济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是基于需求定律。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行为和现象推翻了这个定律。当然,或许有一天,大量事实和行为推翻了需求定律的含义,经济学之为科学就成为大问题。因为正如霍金所说,科学在最基本意义上,只不过是一些暂时的假说或理论。
  
  任何科学,解释现象和行为的要点是找到局限条件(因)和局限条件之后果(果)之间的关系。简言之,科学的本质不过是找到这样一些句子:若A发生,则B发生,虽然A——B之间的逻辑连接可以非常复杂。局限条件对现象和行为的约束力愈强,行为的解释就愈清楚,行为的推断就愈准确。
  
  需求定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需求定律所揭示的、约束人类行为的局限条件——代价,的确是制约人类行为最本质的局限条件。说得极端一点,人类行为的局限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代价(价格)。那千变万化的各种约束条件,说到底都可以归结为代价(价格)。
  
  科斯正是从成本角度看待一切局限条件。阿尔钦是从产权、竞争角度看。五常则主要从交易费用角度看。从最广泛意义上说,代价、价格、成本、产权、竞争、稀缺、制度等等,没有区别。一条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之所以被称为定律,乾坤无限,威力无边,正是因为它将最广泛意义的局限条件全部包括进来,将人类一切行为全都归结为局限条件下的“趋利避害”,正如物理学将所有物理现象统一简化为“力”的作用一样。
  
  当然,进入到真实世界,如何处理需求曲线之量(行为之结果)和价(行为之局限条件),就成为判别经济学者水平高低的试金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7

主题

1201

帖子

4037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37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2 17: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需求定律之不变量的处理
  
  
  我认为在阐释需求定律的全部环节里,最困难的是需求定律之不变量(ceteris paribus)的处理。
  
  需求定律之定义是:假定其他条件不变,不同价格下的最大需求量,与价格本身负相关,一升一降也。这个定义有两个微妙的关键点,一般书本没有详尽分析,学子们大多忽略。
  
  其一,需求曲线究竟谁是自变量,谁是因变量?有些课本说二者都行,其实不对,大错特错。需求定律既然是刻画局限条件下人的选择行为,那么局限条件(即价格或代价)必须是主动变量、自变量,需求量(选择的结果或局限条件改变所引起的后果)只能是因变量。倒转过来不行。需求定律描述的是:若A发生(价格或代价变化),则B发生 (需求量改变),显然不能倒转过来成为若B发生,则A发生。这一点,马歇尔没有说清楚,弗老和五常是清楚的,但也没有明确说出来。
  
  其二,最麻烦,那就是“假定其它条件不变”,其它条件究竟是些什么条件呢?若除了价格这一项之外,其他一切因素皆不可变,那价格又怎会变化呢?弗老和五常都明白地指出这一点。
  
  个人之见,弗里德曼《价格理论》第二章“需求理论”和五常《科学说需求》第五章对不变量的处理各具特色,尽皆精采。五常以中文下笔,应当是中文世界里首次详尽阐释不变量的选择,对中国学子弥足珍贵。
  
  有人会问: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呢?弗里德曼说得好:假设其他条件不变,是研究方法的要求,并非真实世界那种条件不能变或没有发生变化17。
  
  前面已经说过:科学之目标是找到如下因果关系:若A发生(若代价或价格变动),则B发生(需求量如何变动)。然而,影响B发生(需求量)的因素(A)多如恒河沙数,怎么办呢?我们能“毕其功于一役”,将那多如天上星的因素全部包括进来、同时进行分析吗?显然不行。
  
  第一,我们的能力有限,不可能同时知道A与B之间的全部关系,只能采取分步研究、逐渐逼近的方法。这当然是马歇尔方法和瓦尔拉斯方法的基本区别了。弗老说:的确我们可以解联立方程组,但我们怎知有哪些方程呢?
  
  第二,影响B发生(人类行为比如需求量变动)的因素,原则上看起来是多如恒河沙数,实际上却有主次之分,也有时间先后之分。大多数情况下,是那些关键因素在起作用,我们完全可以忽视那些次要因素,只考虑主要的、关键的因素就行了。经济学者从经验(比如斯密、科斯)中知道,制约行为的关键因素是代价(价格或成本),需求定律正是刻画这个关键因素与人的选择行为之关系。所以我们主要应当考虑价格(代价或成本),其他因素要么忽略不计,要么暂时不考虑。
  
  第三,一旦主要因素(代价、价格、成本)与选择行为(需求量)之关系清楚之后,再将其他因素的影响纳入进来,可以更明白地看到其他因素(比如真实收入)的影响效果。
  
  第四,一般而言,影响人类行为(需求量变动)的所有因素可以分成两大类:真实收入和相对价格。这当然要从最广泛的意义上去理解。真实收入是指个人拥有的可支配的全部资源,或个人可掌控的全部机会。相对价格是指最广泛意义上的代价或成本。
  
  所以我们的研究也分为两步或两组关系。一组关系是相对价格对行为的影响,这就是需求曲线。另一组关系是真实收入对行为的影响,可以看作需求曲线之移动(每一条需求曲线对应一个真实收入水平)。考虑相对价格的影响时,应当假设实质收入不变;考虑真实收入的影响时,则应当假设相对价格不变。
  
  第五,进一步较全面地看一下供求分析。弗里德曼说:画出一条需求曲线的目的,是要研究供应曲线之移动对价格和均衡供应量、需求量的影响;画出供应曲线的目的,是要研究需求曲线之移动对价格和均衡供应量、需求量的影响。供应曲线向左上、右下移动,即是相对价格变化。需求曲线向右上、左下移动,即是真实收入变化。所以沿着每一条需求曲线走,我们看到的是相对价格变化(供给变动)对需求量的影响。沿着每一条供应曲线走,我们看到的是需求变化(真实收入变化)对相对价格的影响。当然,正如之前已经说过,供应曲线本质上也是需求曲线。
  
  以上我综合了弗老和五常关于不变量处理的理念。有了这五个基本理念,我们知道,凡是可以归纳为实质收入的因素,都必须假设不变。一旦变化,则要另画一条需求曲线。凡是直接或间接影响价格的因素,均可变,不能放到ceteris paribus里面去。
  
  具体看一下。弗老的分析中,放到ceteris paribus里面去的因素有:(1)密切相关商品(如替代品或互补品)的价格或需求量。弗老用的例子是黄油和人造黄油,二者是替代品。若政府对人造黄油生产免税,人造黄油之需求量(或价格)将受到怎样影响?这当然要画出人造黄油之需求曲线。弗老认为暂时假定黄油价格及需求量不变,目的正是要看两个替代品的价格和需求量如何相互影响。人造黄油供应曲线向右移动,其价格下降、需求量增加,必然导致黄油的需求曲线向左移动(此时假设黄油的供应不动),黄油价格下降,反过来又导致人造黄油的需求曲线向左移动。因此,先暂时假设黄油价格不变,正是要研究黄油价格变动对人造黄油需求的影响。另外,也可看出,黄油价格变动导致人造黄油的需求曲线整体移动。从上述五个理念看,这类因素是需要放入ceteris paribus里面去(至少暂时)。
  
  在这一点上,五常与弗老不同。他的例子是咖啡和糖,互补产品也。咖啡价格下降(先不论为何下降,)需求量增加。咖啡需求量增加,导致糖的需求量增加(整个需求曲线右上移动),价格上升。糖的价格上升反过来会使咖啡的需求曲线整体移动,需求量减少,价格下降。五常认为:这些中间变量(糖的价格和需求量)不应放入ceteris paribus里面去。弗老主张暂时放进去,五常主张无需放进去。细想之下,二者没有本质不同。但在分析上,弗老的办法更清晰一些。
  
  (2)直接影响需求量(导致需求曲线整体移动)的因素必须放进ceteris paribus里面去。这一点没有任何异议。包括口味和偏好,货币收入及所有商品之平均价格(二者决定真实收入),财富及收入分配。
  
  五常特别强调:“要以需求定律解释行为,我们应该假设每个人的品味不变。18”我认为五常这一提点具有特别意义,颇具新意。为什么呢?需求定律之核心用途是以局限条件(归结为价格或代价或成本)的转变来自解释和推断人的行为。要点是局限条件的转变要可观察、可量度。但品味是无法观察和量度的。前面多次阐释过:无法观察或量度的局限条件,当然无法验证,假说就不可能有被事实推翻的含义。
  
  那是说,尽管确实有品味这回事,人的品味也确实会变,但以品味转变来解释行为却不行,不符合实证经济学之基本要求。一旦遇到解释不了的行为转变,就可以以品味转变为借口,放弃追寻真正的局限条件。所以五常主张要以需求定律解释行为,必须假设每个人品味不变。这样,我们就没有借口,没有品味和偏好这个避难所,只能向真实世界再找局限条件。
  
  当然,弗老和五常主张也放入ceteris paribus里面去的真实收入、财富和收入分配,与品味和偏好不同。它们可观察,可量度,是行为转变的重要局限条件。将他们放入ceteris paribus里面去的理由,与五常将品味和偏好假设不变的理由不同。真实收入变化、财富、收入分配变动,需求曲线移动,可以观察、量度、验证。但以品味和偏好来移动需求曲线则无法观察、量度、验证。这是重要的不同,需要细心体会。
  
  (3)弗老认为要放入ceteris paribus里面去的第三类因素,是所有那些对当下研究的变量毫无影响或影响极微的因素。比如要研究人造黄油的价格变动对人造黄油需求量的影响,羽毛之价格自然不用考虑了。弗老其实是在嘲弄瓦尔拉斯包罗万象的需求方程式。五常没有多谈这一点,无伤大雅。
  
  (4)最后是不能放入ceteris paribus里面去的因素,即所有直接影响相对价格的因素。
  
  总结起来,重点还是要区别约束人类选择行为的两大类因素:(1)真实收入(2)相对价格。只考虑相对价格,让真实收入不变,画出的曲线即需求曲线(需求定律);只考虑真实收入,让相对价格不变,也可以画出一条曲线,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恩格尔曲线,它刻画我们对某个商品或服务的需求量与我们真实收入之间的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7

主题

1201

帖子

4037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37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2 17: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何谓价?何谓量?
  
  
  “何谓价?何谓量?”仅此一问,我们对需求定律的理解就有天壤之别!
  
  是的,五常的这一问非同小可。我们用需求定律解释行为,关键就是要清楚界定价格是什么?需求量是什么?19
  
  先说价格吧。价格之定义看似很简单:价格是边际上的最高用值。边际用值大于价格,消费者多买。边际用值小于价格,消费者少买或不买。最后,所有购买者之边际用值均与商品的最高边际用值看齐。
  
  这有两个困难:(1)消费者怎知其所购物品的边际用值呢?大概知道是可以的,但要准确知道价格=最高边际用值,何其难也!你花300万买一套别墅,假定你所付的钱等于别墅的最高边际用值,但你怎知住进去之后,不是今天这里漏水,就是明天墙壁破裂,从而使你的用值大幅下降?又或者物业管理恶语相向,让你的尊重享受大打折扣?你花2万美元购买一块劳力士金表,又怎能肯定三个月后,它不会停止不动?
  
  任何人对任何物品的知识都非常有限,要成为专家更是谈何容易。所以要准确判断物品(房子、手表、汽车乃至鸡蛋)对自己的用值,纵然不是完全不可能,也是困难重重。然而,消费者努力使价格与最高边际用值相等的趋向,如同万有引力定理一样,是不会错的。所以如下的现象触目可见:愈是贵重的商品,买者愈是愿意花费多一点儿时间去搜寻、去比较。你选购一件衣服的时间肯定超过买一斤鸡蛋的时间。买一栋别墅,你可能要花上几个月去反复查询和比较。愈是贵重的商品,买者讨价还价之意向愈强。卖者坚持不二价,买者就到别家再看,也可看作是讨价还价。因为消费者对所买物品所知有限,为了确保边际用值不至于低于所付代价,尽量压低价格理所当然。愈是质量难以准确判断、性能复杂之物品,讨价还价的意向愈强。最极端的当然是古玩、珠宝市场,有时不仅买者不知真假,卖者可能也真假莫辨,这样的市场,讨价还价激烈,未卜可知也。
  
  (2)所谓边际用值和价格是以什么单位衡量呢?这个问题很麻烦。很多物品的用值、或质量或用途是多样的组合。你买一栋别墅,真正所买的并不是那堆建筑物,而是住进去的舒适、享受、尊贵、体面。你买一只劳力士金表,真正所买的是体面、身份、风光、计时。那所谓边际用值是什么单位的边际用值呢?原则上,可以将你买别墅所共花的300万元按每分钱、乃至每厘钱来计算,将别墅的舒适、享受、体面、也细化到非常微小的单位,直至最后一厘钱所购买之边际用值(舒适、享受、体面)完全相等。
  
  但我们从未见到别墅或任何其他物品这样精细地定价。原因是定价费用(交易费用)太高。连喝一瓶水也是如此。你感到口渴,买一瓶5的矿泉水,假若十口喝完,按每口计算,每喝一口的价格是5角。事实上,你可能喝到第七口时,你的边际用值恰好等于每口之价(5角)。那是说,若水以口论价,你不会买一瓶,只会买七口。但天底下你哪里见过水是论口买卖的?你到餐馆吃饭,很多时候一碟菜并未吃完,若菜式也能以口论价,点菜时你不会点一碟,只会点几口,从而尽可能让吃最后一口的边际用值等于每口之价。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怪事?原因也是这样做的定价费用太高。
  
  所以买者在比较价格与边际用值时,只能以委托之量来比较。别墅以栋或平方米来算,手表论只计,点菜以份算,等等。喝水喝到第七口,再多喝一口,其边际用值小于每口之价,你可能喝到不想再喝,把剩余之水和瓶子丢入垃圾桶。那是说,最后一口水的边际用值为零(甚至为负)。若以每口水来计价和计算边际用值,价格不一定等于边际用值,需求定律好像被推翻了。这是错误的看法。因为需求曲线上的量和价是一瓶水和一瓶水之价,不能用一瓶水之价,反过来折算成“每口水”之价,再来计算边际用值,并声称需求定律被推翻。倘若水能以按口计价,口价与口量必定符合需求定律之约束。选瓶价而不选口价,因为后者之交易费用(定价费用,主要是量度费用)太高。
  
  这一点微妙的提示具有极其广泛深刻的含义。五常反复说:要用需求定律解释行为,我们一定要清楚需求曲线之价是什么的价,需求曲线之量是什么的量。由此出发,我们可以明白市场上(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千奇百怪的价格安排和合约安排,皆拜交易费用之赐也。也明白价格、合约、制度安排本质上是一回事,只是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已。这些精彩内容,是后话,暂且按下不表。
  
  (3)价格是什么?或者说:价格决定什么?阿尔钦的名言“价格决定什么,比价格怎样决定重要得多,”石破天惊。科斯说需求定律之价是最广泛意义上的成本或代价,是另一个角度。到了五常手里,他从合约局限条件的角度看价格,开启了合约经济分析的崭新天地。是的,多于一个人即成社会,社会必有竞争与合作,人与人之间几乎一切关系均可以看作某种合约关系,采用什么合约则视局限条件而定。大到国家宪法,小到街上买菜,皆为合约安排。买菜之金钱数字价格,明码实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有激烈的讨价还价行为。买一部电视,除几千上万元的金钱之价,还有送货上门、调试、维修等合约条款,也是价格的一部分。买公司股票,其合约条款就更复杂。买国家的司法、警察、国防等服务,合约条款就难计其数。宪法及相关法律皆是为了界定公民之权利和义务,本质上与买菜合约无异。
  
  一般学者只看到交易的金钱数字之价,既看不到金钱之外的各种代价或成本,也看不到广义的价格即是合约选择和制度安排,是有结构性的合约条款。
  
  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神州大地,金钱数字之价不是被普遍管制,就是完全无价(比如住房由单位按某种等级分配、无市价可言),但这并不意味着需求定律不适合那个时代。虽无金钱数字之价,却有广义之代价。拉关系、走后门、排队、论资历、讲革命、背语录、告状、政治斗争……竞争获得财富之手段多如天上星,全都含义着价格或成本,需求定律必然适用。关键在于:在所有价格形式中,只有金钱数字之价没有租值消散。这个重要理念,后面再论。
  
  再说需求曲线之量。我认为五常对量度的重新阐释,对需求定律之量的重新阐释,是对价格理论的重要贡献,不容轻视。(1)他多次指出需求定律之需求量,只是需求者意图之量,观察不到、无法量度。要用需求定律推导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义,我们必须经由需求定律之约束,推导出真实约束条件(可观察、可量度的局限条件)与有关变量(可观察、可量度的变量)之间的关系。在某些条件下,市场成交量与需求量同方向变动,市场成交量的变化就可以视为需求量之变动。
  
  (2)需求量也要作最广义的理解,它是局限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是“趋利避害”中的“利”。它可以是鸡蛋之斤数,衣服之件数,股票之股数,佃农租耕之亩数,果园主租用蜂箱之箱数,外出务工之民工数,外来移民之人数,刑事犯罪之频率,离婚之频率……数之不尽,均是需求量之含义。
  
  凡是人类想获得的一切,均可以归纳为需求量。无论是衣食住行、金钱股票,还是名誉、美貌、快乐、健康等。
  
  (3)量有“有质之量”与“委托之量”之区别。五常这一提点,天才之见也!让人茅塞顿开。前面已经说过:别墅之“栋”,矿泉水之瓶,均是委托之量。五常《科学说需求》中举了钻石之卡、维他命之瓶、西瓜之只、香柏树之圆块、鸡蛋之只,尽皆精彩。
  
  严格地说,我们在世界上真的很难找到完全不是“委托之量”的量。简单如萝卜、白菜、论斤算价,其“斤”某程度上也是委托之量。可不是吗?萝卜、白菜之营养含量何其复杂,非经科学化验难以明白。很明显,论斤算价是以委托之量计价。
  
  本质上,我们购买或需求一切东西,最终要的是服务或价值,亦即费雪所说的享受收入(enjoyment income)。但这个享受收入无法直接量度,只能委托于其他量,世界一切尽皆如此。正因为我们无法直接量度享受收入,才会有千奇百怪的价格安排,才会有叹为观止的讨价还价行为。追根溯源,自然是交易费用(即量度费用或定价费用)。从量度困难、委托之量解释合约安排,最精彩的当属五常的公司合约理论,我们以后再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7

主题

1201

帖子

4037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37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2 17: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节 需求定律的含义及其验证
  
  
  说需求定律乾坤无限、威力无穷,当然要看使用者的功力。说世间一切行为或现象都是需求定律的含义 ,自然要看我们怎样恰当地处理“代价或价格”和“需求量或结果”。
  
  五常对价格理论的巨大贡献,是他数十年的实证研究向我们展示了需求定律之威力,向我们示范了一位顶级大师处理局限条件的化境神功。
  
  五常《科学说需求》第六章举出两个验证需求定律含义的例子。一为大学教授研究基金资助增加或者加薪,哪一项会增加他对复印的需求。二为阿尔钦最先提出的、美国加州出口到世界各地的橙子,华盛顿州出口到全球的苹果,均为上佳品种,本地消费反而是差一些的品种,那是为什么?前者之关键验证条件(局限条件)为研究基金不能由教授自由花天酒地,用途有限制但可用于复印。后者之关键验证条件则为长途出口的运费甚巨,而顾客之真正需求量乃是苹果之糖分(或营养成分)。运费一定(出口上佳品种或次一级品种,运费没有差别),上佳品种(糖分或营养成分高)之价格反而低。五常还列举了众多需求含义的实例。
  
  广义地说,人的任何行为均可以归纳为需求定律的含义,那么解释行为的每一步都不能背离需求定律。纵观五常四十多年的研究成果,无一不是需求定律的精彩运用。我最喜欢的是《佃农理论》。就让我以《佃农理论》为例,看看五常如何推导需求定律之含义吧。
  
  第一,五常推翻所有前辈的佃农理论,理由其实很简单:他们的理论都违背了需求定律。可不是吗?需求定律最直接的含义就趋利避害,或者说,给定局限条件(成本或代价),人们必定尽一切可能追求最大利益。给定可能之利益,人们必定尽一切可能去降低成本。核心是我们对需求之“价”与“量”要做最广义的理解。
  
  但艾沙域(Charles Issawii)的佃农理论却说:“贯穿全文的暗含假设是:地主们不会迅速地对经济利益做出反应,不会努力试图用增加投资的办法来提高他们的收入。如果地主们确实迅速地对经济收益做出反应,那么很自然:固定租金与分成合约之间的区分就几乎完全没有意义了。在以往时代,上述假设在绝大程度上,完全适用于绝大多数发达国家,某种程度上,该假设至今仍然成立”20。这不是很奇怪的议论、很荒谬的假说吗?
  
  见利而不趋,有害而不避,经济学者真会异想天开。连大宗师马歇尔也千虑一失。他在分析佃农制度时,明知他分析的结论,是固定合约的租金比分成(佃农)合约大,但他却不允许地主去选择固定租金合约,尽管他知道两个制度同时存在。
  
  前辈们的佃农理论还有一个持久存在的怪论,那就是不让分成比例调整,认为佃农和地主之分成比例由习俗和惯例决定。学者竟然认为分成比例一直就是50%对50%。马歇尔也不例外。他在讨论佃农与地主之间的收入分成和资源供给时,只让双方投资(地主是资本、佃农是劳力)变动,却始终不允许分成比例调整,反映着他们对价格的理解并不深入。若对价格不能作全面深入的理解,使用需求定律极易出错21。
  
  第二,五常推导出自己新的佃农理论,是需求定律的直接应用22。他的出发点是地主、佃农选择合约的三个局限条件(行为之局限条件):一是私有产权的局限条件,土地是地主之私产,劳力是佃农的私产。二是竞争之局限条件,地主要竞争,佃农也要竞争。三是是价格的局限条件。私有产权下的竞争,胜负结果必由价格决定,价格必须是双方自由议价、讨价还价之结果。分成合约虽然不是简单的数字金钱价格,但合约条款不是价格又是什么呢?
  
  从这几项局限条件出发,五常推出自己的佃农理论:分成合约、固定租金合约、工资合约在收入分配和资源运用上没有什么不同。分成合约“低效率、无效率”之说大错特错。正如前面反复阐释的那样:用需求定律解释行为。本质上就是找到局限条件与行为结果之关系。若A发生,则B发生。现在A既然相同(私有产权、自由竞争或自由议价),B(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怎会不同呢?
  
  第三,既然分成合约、固定租金合约、工资合约之资源使用和收入分配没有差别,那为什么又会有这些不同的合约选择呢?这重要一问,开启了合约经济理论23。说到底,也是需求定律的含义和推理。不同行为或不同现象之出现,必定是不同局限条件之结果。要解释这些不同的现象,出路只能是另寻新的局限条件。这是后话。
  
  第四、最精彩的还是分成比例一旦被政府法令管制,地主、佃农之行为(相应的资源和收入分配)会有怎样变化?五常的推演逐层递进、环环相扣,令人拍案叫绝24。
  
  首先,若只是分成比例被管制,其他局限条件均无改变(如私有产权、自由竞争等等)。显然,地主之收入权受损,佃农之收入权增加,但地主土地的私人使用权(比如决定种什么作物)和私人转让权(比如决定租给谁或与谁订约)没有法令明文限制。需求定律马上让我们知道:地主会尽一切可能减少收入之损失。他可以选择改变作物的种类,要求佃农投资部分非劳力、非土地资本(这一点法例没有明令限制),可以重新签约,把以前某些不分成的作物也纳入分成合约,等等。
  
  佃农呢?他们见租种地主土地收入增加,超过其另谋高就的机会成本,必然群起而竞争,竞相希望租种地主土地。这样,地主增加自己收入(或减少损失)的诸多措施才有可能实施。只要佃农之收入高于另谋高就之收入,竞争必然一直进行下去,直到二者相等为止,这也是需求定律的直接推论。
  
  其次,分成比例被管制,地主为减少损失所可能采取的方法如上述,但他究竟采取哪种方法或哪几种方法之合并呢?若A发生,则B发生,B的种类必须是有限的,若无限多,需求定律之含义,就没有可能被证伪。
  
  五常首先指定哪些条件下(主要是法例条款及其执行力度),重新订约会是地主采用的主要方式。然后指出:若重新定约会受到法例限制,或仍然不足以补偿地主时,那么,努力提高每亩土地的产量或产值将是地主采用的主要手段。地主之分成比例既然被降低,总产量上升就可以弥补地主收入的下降。这就引伸出一系列重要含义,五常自己是这样推理的24:
  
  “在分成比例被管制条件下,我们推导出农业耕作强度将上升的假说,即单位时间单位土地之产量将被合约各方增加到最大。因为不同的农作物有不同的经济价值,不同农作物的生长特性要求不同的要素投入,所以上述假说可以推导出有关农作物品种选择的重要含义。也就是说,一旦分成比例被管制,而且分成管制得到有效实施(比如法例禁止重新订约或补偿性合约条款),我们就可以推断农作物品种的变动。观察到的不同农作物之收成,与我们假说的推断完全吻合。因此,事实证明我们的推断是正确的:分成比例一旦被管制,土地之边际产量上升,佃农劳力投入之边际产量下降”。
  
  五常《佃家理论》第五、六、七、八章分别推导上述假说。重新签约或补偿性合约之假说,及农业耕作程度(农业总产值)上升之假说,并用大量事实证实了这两个重要假说。尤其精彩的是:为了证明第二个假说的推论,即土地之边际产量上升,佃农劳力之边际产量下降,五常竟然能用土地、劳力之平均产量的变动,证实了理论所推断的所有边际产量转变。他所用的秘招,乃是生产成本规律其中一个重要含义:不管生产函数怎样,若一种生产要素增加时,其平均产量下降,另一种要素的边际产量必定上升。
  
  说到底,整个《佃农理论》是需求定律的奇妙运用,是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神来之笔。它对实证经济学的伟大贡献,与弗里德曼的《消费函数理论》并驾齐驱。难怪诺贝尔经济学奖评选委员会主席Lars Werin 称赞《佃农理论》是经济科学“大师之作”( A Scientific Tour de Force)2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6

主题

460

帖子

981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81
发表于 2017-6-7 13: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考虑吉芬物品这样的特殊存在,商品价格越高,引起需求的减少,需求曲线必然向右下方倾斜。市场决定价格,那是不是价格决定了需求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微观经济学--温州大学精品课

GMT+8, 2024-11-30 05:55 , Processed in 0.18484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