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是指社会成员收入或财富的均等化。效率则是指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平等与效率的关系是一个难以取舍的难题。因为从个人角度来看,由于在市场经济中,收入分配的基本依据是市场对生产要素供给的评价和报酬。而对生产要素供给的评价和报酬主要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效率。所以,生产要素的经济效率高,市场就给以较高的评价和报酬,个人的收入也就多;生产要素的经济效率低,市场就给以较低的评价和报酬,个人的收入也就少。这样,效率虽可以得到保证,但收入分配必然会不平等。反过来,如果把个人收入拉平,即不管生产要素的效率如何都给予相同的评价和报酬,这样,收入分配平等了,但效率却会受到损失。 从全社会角度看,平等所涉及的不是收入总量的增加或减少问题,而是既定的收入总量在社会各成员之间的分配问题;效率所涉及的不是资源(各种生产要素)总供给量的增加或减少问题,而是既定的资源总供给量的合理利用问题。如果社会各成员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的 报酬差别不大,就不能刺激人们提供更多数量的生产要素,从而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利用;相反,如果要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就不得不拉开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水平。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平等和效率依然是不能兼得的。 平等与效率之间不仅有矛盾,存在着交替关系,而且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多发点失业救济金,提高一点福利待遇,就有可能使人产生多工作不如少工作,少工作不如不工作的想法,这虽然有利于平等,但降低了效率,反之亦然。如果受教育年限越长,文化水平越高,工资也越多,那么,人们就往往愿意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求学读书,从而有助于间接提高效率。如果个人累进税税率过高,人们就有可能选择少工作多闲暇的生活方式,或不在国内而去国外工作。 一个国家不能只强调平等不要效率,或只强调效率不要平等。如果切断了平等和效率的联系,就会既无平等,又无效率。所以,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一个国家就要适当兼顾平等与效率,建议增加教育支出,修改福利措施,修订税收规则,提高社会流动性,以此来协调平等和效率的关系。平等和效率的最优权衡取舍,就是要以最小的不平等换取最大的效率,或者以最小的效率损失换取最大的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