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采用广告方式,开拓市场,与对方展开竞争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们每天都能在报纸、杂志、电视、英特网、大街小巷、商场门口看到各式各样的广告。而做广告的几乎都是垄断竞争市场中有差别的产品,如洗发水、软料、保健品、药品等,好的广告总是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甚至立即产生购买的欲望。下面就是两则成功的广告。 广告一:一天,在澳大利亚某城市,突然从天上落下很多手表。人们大为惊讶,纷纷走上前去,拾起来一看,手表还在滴滴嗒嗒地走动。与当地时间一对,居然完全一致。原来,这是日本西铁城手表厂商做的一次广告,澳大利亚人深为西铁城手表的高质量、高精确度所折服。从此,西铁城手表迅速在澳大利亚打开了销路。 广告二:1989年1月,日本裕仁天皇逝世,皇太子明仁继位,改年号为“平成”。一家酒商灵机一动,于明仁继位的第二天推出“平成酒”。日本人一见酒名,立即产生了浓厚兴趣。加之该酒限量1008瓶,更煽动了消费者的购买欲。尽管酒价昂贵,每瓶2500多日元,却是买者踊跃,一上市就抢购一空。其实,该酒原名“多满多漫”,是用米酿成,非常寻常。名称一变,立刻身价百倍。
在商品琳琅满目的情况下,厂商通过广告向消费者提供与自己的商品有关的信息,如价格、性能、出售地点等,使消费者扩大了选择的范围,节省了搜寻的成本;同时也使自身开拓了市场,增加了潜在的需求者;从整个社会来说,广告的存在,使垄断竞争市场更接近完全竞争市场“信息充分”的要求,从而市场运行的效率提高了。 然而,许多厂商做广告的目的只是为了推销其产品,因此,厂商可能会直截了当地劝说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而不管你是否真的需要,也不管这种产品是否适合你。一些厂商甚至在广告中倾向于夸大其词,做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受骗上当。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广告又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需要政府对广告进行管制,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另外,人们对广告是否提高了商品价格也是颇有争议的,毕竟广告费是要分摊到单位商品价格中去的。但一般认为,广告对价格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广告的支出,包括支付给广告明星的巨额报酬,最终总是要打入成本进入价格的,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广告费到头来还是要被广告打动的消费者来承担的,如果保健品的广告费是价格的30%,那么最后仍然是由消费者支付的;另一方面,广告使消费者具有更多关于产品的信息,使得任何一家厂商都无法操纵价格,这又使价格能更接近于完全竞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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