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权力的游戏》中两场精彩的决斗,这个曾经在中世纪欧洲盛行的制度已经不用多解释了,大意是法庭上争辩的双方各派出一位champion,以决斗结果来判案。如何用经济学的思维来建立模型以解释这一现象呢?Peter Leeson (2011 Journal of Legal Analysis)是这样做的:假设争议双方都主张对某个标的权利,小到一块土地,大到其中一方的生命。法律的目标是让“真实”拥有者获得该标的,换句话说,这是个分配问题。现在看来,并不难解决,只需要看证据对哪一方有利即可。然而在中世纪,证据的获得是个大问题。法官需要在缺乏证据的时候做出裁决。怎么办呢?既然并没有证据特别支持哪一方的主张,那法官的目标就变成了把标的判给分配中较有效率的一方,换言之,看谁出价高。有人会说,根据科斯定理,产权给谁是无关分配效率的。的确,在交易成本低时,这一点的确成立,可是trial by combat中争议的产权通常具有很高的交易成本,(中世纪时候的)土地是如此,生命更是如此。那么,法官的判决就十分重要了,因为它对公平和效率都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