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软件、CD、电影、书籍等信息产品市场上盗版盛行,为什么这类产品很容易被盗版,而且正版和盗版的价格相差很大?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者就算依据价格信息知道哪是正版哪是盗版,却还要知假买假?这与这类产品的成本结构的特征密切相关。 对于绝大多数信息产品来说,生产第一单位的成本很高,然而,一旦第一单位产品被生产出来,复制更多的同一产品的成本相对而言会很小。如组织人员编辑一套全新的高质量的百科全书,聘请权威专家撰稿也许就要支付上千万元的前期投入,然而印刷一本百科全书的成本相对而就很小;如果以CD盘复制一份已经编排完毕的百科全书,复制成本可能仅占卖价的零头;而通过互联网提供给另一位订户,几乎不增加任何新的成本。同样,拍摄一部电影可能花上几百万元、几千万元或甚至上亿元,然而拷贝一部电影的成本几乎为零。 用经济学的语言表述,生产第一单位信息产品的固定成本很高,但是可变成本很低,因而复制信息产品的边际产品很小。由于边际成本很小,一家厂商提供某一信息产品的数量越多,则平均成本越低。也就是说,信息产品的生产具有很强的规模经济特性。在互联网时代,与网络相关的信息产品,其固定成本很高,但可变成本极低。许多信息产品对于实际需要来说几乎没有生产设计能力的限制,一个厂商只要能提供第一份信息产品,几乎就能很容易提供无数份相同的产品。 信息产品的另一个成本特征是,固定成本中很大部分是沉没成本,即使信息产品开发失败,或者开发出来后不投入大批量生产,或者生产过程因某种原因中止,前期投入的开发成本都将无法收回。如果一个软件公司提供的软件缺乏市场,该公司退出这一市场时就可能难以回收雇佣人员编写软件以及为了宣传这一软件所花费的成本。 由于市场是不确定的,生产出第一单位信息产品时往往难以准确预测其市场需求,而信息技术发展,使得复制一份信息产品的成本很低从而极易遭遇盗版,生产信息产品的厂商为了尽快收回很高的固定成本,只能在有限的产品数量中加以分摊,从而正版信息产品的价格往往较高。然而,那些不需要承担固定成本分摊的盗版的信息产品,其主要成本就是复制的费用,因而就算以很低的价格出售,仍然有利可赚。正版价格高,盗版价格低,正版与盗版的价格差异就在于信息产品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的成本结构特征,以及正版产品中分摊了固定成本,而盗版产品不需要分摊固定成本所致。 对于信息产品的消费者而言,有一些消费者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小,另一些消费者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大。需求价格弹性较小的消费者,不太在乎信息产品的价格高低,更关心的是产品获得的及时性和产品的质量。需求价格弹性较大的消费者,往往对价格比较敏感。如果一个软件,既有正版,又有盗版,两者的质量差异不大,但正版的价格是盗版的价格的几倍,那么有些消费者就会选择购买盗版,就算他明明知道那是盗版,他仍然会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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